高公設惹爭議 花敬羣:考慮修法 車位車道不計入公設價格
內政部次長花敬羣今日受訪表示,外界關注的新屋「公設比」法規,未來的構想是把車道及停車位的部分由購買車位的人共同持份,不要把停車場的樓地板面積賣成樓上公設的價格,相關法規正在討論,下會期立院有機會處理。
日前藍委吳怡玎指出,臺北市大安區房價比倫敦還貴40%,並提到倫敦、東京都是0公設,綠委高嘉瑜也表示,全世界都是實坪制,只有臺灣的公設還要計價,新建案的公設比甚至高達35%,當初政府送給建商容積獎勵,現在建商拿來蓋公設賣給民衆。
花敬羣說,在制度上,包括《建築技術規則》及《土地登記規則》等,都還有需要作業及調整之處。
花敬羣表示,具體的方向上,大致上社會都支持,因爲這可以解決虛坪的問題,至於法制面及新制的討論,現也正在跟專業界、相關工會與建築師們討論中,希望近期這幾個月先做好法治基礎,下會期立法院應該有機會處理。
營建署長吳欣修補充,過去公設的算法,是用停車格面積乘上一定比例,通常只佔整個地下室不到50%,樓上的住戶即便不買車位,還是可能會負擔到車道。
吳欣修表示,在算法經過重新調整後,樓上的住戶只會用到地下室的機電設施,所以反過來用機電設施乘以一定比例,剩下的就給購買車位的所有權人負擔,但細節還要再跟專業人士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