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停審…仍維持停職停薪處分? 內政部給答案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案,關鍵法律條文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有違明確性原則,有牴觸憲法疑慮,高院今裁定案件停審,並聲請釋憲。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貪污治罪條例一審判決目前依舊在,因此維持停職處分;至於2026年可否投入選舉,劉坦言,一切按照法律規定。

劉世芳今天下午受訪被問到高虹安目前停審,是否繼續維持停職停薪?劉世芳說,內政部以地方制度法爲主,目前停職狀態沒有改變。內政部補充,高虹安停職處分是按照地方制度法78條第1項,有貪污治罪一審判決,目前高院只是停止審理,但判決依舊在,依照原本判決,停職也依然存在。

至於高虹安未來能否參選2026?劉世芳坦言,不知道,因爲不曉得憲法法庭或高院合議庭何時會結束,要隨時間推移,一切按照法律規定。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案,高院今裁定案件停審,並聲請釋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內政部長劉世芳稍早表示,內政部以地方制度法爲主,目前高虹安停職狀態沒有改變。記者張曼蘋/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