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嚴加統合打詐 電詐及人頭帳戶較去年減少19%

臺灣高檢署爲達成解決詐欺目標,持續強化跨機關及公私協力合作,透過前端行政管理、業者防詐措施,結合後續查緝作爲,從源頭解決詐欺。經統計今年1至5月間,電信詐騙及單純人頭帳戶新收案件數,與去年同期相較,分別減少19%、27.9%,呈下降之趨勢。

高檢署指出,電信詐騙集團就像病毒,伴隨科技網路升級、金融便利、產業創新,隱匿在民衆生活細節中,致民衆持續遭詐騙荼害,爲免民衆受害,懲詐團隊將持續強化打詐能力,增加執法工具,並強化跨機關合作及公私協力,有效遏止詐欺犯罪

高檢署指出、新政府上任後,與全國各地方檢察署、刑事局、調查局研議規劃,自113年5月24日至6月14日止,對詐欺機房、水房、中繼型「話務系統商」及高發性詐欺類型電信詐欺犯罪執行第1波打詐專案查緝,刑事警察局執行115案,約談540人,查扣總金額3,133餘萬元、車輛1部、房屋2間、土地4處。

調查局部分共計執行45案,搜索60處,約談208人,查扣貓池15臺、卡池2臺、瑪莎拉蒂、賓士等名車5輛;前開專案期間,全國各地檢共計查獲(含起訴)機房25座、水房16座,並查扣1億7,749萬元、不動產16筆、汽車10輛等,成果豐碩。打詐網領1.5版實施以來,至113年5月止,懲詐團隊共查獲電信詐騙集團2253件,指標達成率已達125%,成效良好。

另爲有效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落實罪贓返還,高檢署要求第一線執法落實查扣,並即時變價;再依所推行之罪贓返還作業計劃,透過偵查、審理中移付法院和調解,由被告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並以此做爲向法院求處量刑、上訴之依據,以彌補被害人所受損害,經統計自去年7月迄至今年5月底,和調解件數爲7162件,和調解金額爲15億9133萬2420元。

高檢署統合檢察、調查、警察等司法系統,嚴加落實打詐作爲。圖/高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