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與聖約翰科大簽訂團體協約 保障教師工作權

高教工會與聖約翰大學簽約團體協議,保障校內教師的優退金、資遣費,廢除不合理的升等條款與安置辦法,並承諾未來若變動教師權益,應先與教師代表協商。(高教工會提供)

少子化衝擊私校辦學,聖約翰科大早前也傳出112學年度停招部分學制,近3年校內更不斷髮生薪資與工作權爭議。高教工會今(14)日表示,近日與該校簽約,以保障校內教師的優退金、資遣費,廢除不合理的升等條款與安置辦法,並承諾未來若變動教師權益,應先與教師代表協商。

高教工會表示,儘管過半校內教師已加入工會,並提出團體協約,在少數學校行政高層堅持下也拒絕迴應,導致勞資關係緊張。然而,經勞動部裁決,確認高教工會具有團協資格,及新改組後全數由校友企業董事們擔任的聖約翰科大董事會願意釋出善意下,順利締結團體協約,保障聖約翰科大教師工作權益。目前已獲主管機關勞工局備查,團體協約正式生效。

高教工會聖約翰分部召集人蔡麗惠表示,雙方締結的團體協約版本,將明顯優於現有法令標準,「希望能對各校起正面示範」,這也是高教工會首次簽訂團協,盼透過雙方合作,讓學校朝永續經營發展。

高教工會指出,在團體協約內容方面,包含依照年齡、工作年資、系所存續狀況,額外發給最高15個月薪資爲優退慰助金,約爲現行法規的2倍。資遣慰助金的保障對象應包括要辦理退休教師。廢除被基層教師詬病的「限年升等」條款等。

團體協約也明訂,聖約翰科大未來增設或修正校內規章時,若涉及變動教師權益,應先與教師代表協商,並約定現行「校內法規或工作規則若與本協約牴觸者則無效」,確保團體協約在規範層級上的優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