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遭霸凌輕生 教團提改革:保障勞工權益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13日由理事長黃湘仙(左)舉行「反職場霸凌,從教育開始」記者會,以簡單行動劇的方式呈現代理教師被霸凌的情況。(趙雙傑攝)
嘉義市嘉北國小一名陳姓代理教師在2021年9月13日因不堪校長惡意針對,包括教室裝設監視器、晨會公然批評、媒體抹黑等壓力,最終選擇輕生。監察院於今年7月1日糾正嘉義市政府與該校在調查與處理程序上有重大瑕疵。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於今(13)日召開記者會,向政府提出訴求,強調現行職場霸凌防治機制與法律保障不足,呼籲立即改革,保障勞工權益。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指出,根據監察院公佈的新事證,應重新徹底調查事件與研議送交檢察機關偵辦相關人士,以確保公正透明。也促請嘉義市政府依照監院指示,參照新訂之不適任校長處理辦法,重新檢討議處趙前校長違失行爲。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呼籲勞動部參照《性別平等工作法》,對職場霸凌事件實施「零容忍」政策,並設立中央申訴管道,讓受害者有申訴途徑。同時,現行法規對職場霸凌的保障不足,應將職場霸凌防治納入法規,確保加害人和僱主依法受罰,杜絕此類事件再發生。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進一步要求,勞動部與教育部應完善教育職場霸凌的申訴機制,爲受害者提供救濟。同時,對未妥善處理霸凌事件的機關與人員應訂立懲處機制,確保教育體系內的工作環境安全與公平。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強調,職場霸凌嚴重影響勞工的身心健康與工作權益,政府必須迅速行動,通過完善法規和執行機制,保障勞工在尊重與安全的環境中工作,防止類似悲劇重演。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傑呼籲,現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針對校長霸凌學生有調查機制,但並未觸及校長對教師的霸凌,應進一步修法保障教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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