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8歲離家少年「爲了義氣」涉聚衆鬥毆 少年隊警用愛感化
▲高雄少年誤交損友涉入聚衆鬥毆案,少年隊尋獲他後力勸其向善。(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高雄有名18歲的少年阿成(化名)自幼父母離異,由父親監護照顧,升上國中因青春期叛逆、交往復雜,時而輟學、逃家,經常不知去向,上了高職後和父親的關係更是緊張,父兼母職在外打拼,無暇照顧家中5名子女,阿成高一下變搬離家中獨自在外租屋,靠着派遣臨時工自給自足,但缺少父母關愛的阿成自制力低,日前在一次聚衆鬥毆的現場圍觀,遭到員警查獲,經現場其他人供述,足認阿成在場助勢,以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刑法妨害秩序罪移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又因爲阿成長期在外生活不知開庭日期,遭到法院發佈協尋。
日前高雄少年隊員警得知少年阿成因妨害秩序等案件遭到法院發佈協尋,經過分析研判其出沒相關地點,進而順利將人尋獲。少年隊員警事後得知阿成因先前傷害案遭少年法庭裁定訓誡並假日輔導,爲避免他一錯再錯,少年隊對於他的交友狀況及興趣有相當程度的認識,當警方尋獲阿成的當下,他向警方表示,當時人之所以在聚衆鬥毆案現場,是基於講義氣陪朋友前往圍觀、吆喝,但不清楚這樣的行爲已觸法。
阿成遭警方尋獲後,表示將坦然面對過去自己的錯誤,也願意接受法律制裁,期許自己有新的未來。少年警察隊隊長王春生表示,刑法妨害秩序相關規定,聚衆鬥毆在場助勢之構成要件,是在不特定多數人間或特定多數人間之聚衆鬥毆場合,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不論助勢行爲是否確實有助於聚衆鬥毆之進行,皆已符合客觀構成要件,呼籲青少年朋友不要盲從,以免涉案、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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