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陸戰中士吃感冒藥睡過頭未上哨 「這原因」遭判刑
高雄吳姓男子2020年擔任陸戰九九旅防空連中士,11月23日凌晨0時至2時許,本應上哨執行安全士官任務,卻睡着未執勤,被長官巡查發現,之後竟還大膽在交接記錄簿上,胡亂登載執勤內容,觸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高雄地院判他拘役40天,高雄高分院改判1年2月,緩刑3年。
判決指出,吳男(前年7月已退伍)3年多前被連上田姓少校覈定作安全士官,但因睡着未上哨執勤,遭巡查人員發現叫醒,吳男明知未如實履行職務,竟大膽在陸戰九九旅防空連安全士官交接紀錄簿上,登載不實,企圖掩飾未執勤事實,再交予後班值勤者,並依規定流程核閱呈報。
全案經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送辦,高雄地檢署依僞造文書罪偵結起訴;吳男辯稱,當日執勤前因感冒吃藥,導致未於因執勤時間內起牀,在被喚醒之後,應曾姓士官長要求與接續執勤者交接,並在交接紀錄簿上,如實填載內容。
經一審法院調查,吳雖辯稱,無意僞造文書,但曾男指出,雖要求吳做人數清查與接續執勤者交接,但並未要求吳男就其非實際執勤內容填寫在交接記錄簿上。經法院覈對多位證人證述、吳男自白書、陸戰九九旅防空連哨表、本案交接紀錄簿、巡查紀錄表、被告之兵籍資料等,認事證明確,吳男說詞不足採信。
高雄高分院調查,吳男爲志願役中士,時任中士副班長,屬刑法上「身分公務員」但原審援引「不離軍營獨立執行職務之一般士兵,不得視爲刑法上之公務員」爲據,因而僅以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論處,有所錯誤,合議庭指出,檢方認吳男屬身分公務員提起上訴,爲有理由,將原判決撤銷改判。
由於,吳男犯行雖不該但並非嚴重,且吳過去未曾有刑事前科,素行尚佳,僅因輕忽大意致犯行,且經國防部懲處「檢束1日、言詞申誡」,勘認吳男因此違失行爲已受到國軍部隊處罰,事後吳男也已退伍,自無再犯之虞,法院依此量刑,並給予緩刑3年等處分,以啓自新。
海軍陸戰隊九九旅中士睡過頭未上哨,遭巡查士官長髮現。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