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英聽第二次考試通知26日寄發
109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訂於12月14日舉行,總計4萬7千餘人報考,大考中心提醒,考生考試通知11月26日寄發,12月6日公佈試場分配表,考試前不開放試場;考生若3日內仍未收到考試通知,集體報名者洽集體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者須至大考中心網站「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試務專區」(https://ap.ceec.edu.tw/ExamInfo/SysOpen.aspx?examid=109TELC)查覽列印或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考試通知並非應試必要文件,若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不再重製、補發。
大考中心提醒,考試當日需攜帶簡章規定的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之一,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駛執照、護照或居留證等。
另外近年考生違反試場規則者以攜帶行動電話及穿戴式裝置居多,其中又以行動電話違規較多。考生進入試場就座前,應取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等;並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包括鬧鈴、震動、提示音、關機鬧鐘等所有功能,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不得攜帶入座。
依109學年度考試簡章違規處理辦法第8條,若考試開始鈴響後被發現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不論放在哪裡,均扣減英聽成績3題分;若發現考生隨身攜有已關機的行動電話,或將其置放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將扣2題分;另由於英聽測驗性質,若發出聲響,將扣減全部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