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6280-2023英文版/翻譯版 電力儲能用鉛炭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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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本文件規定了電力儲能用鉛炭電池(簡稱“鉛炭電池”)外觀、尺寸和質量、電性能、環境適應性、循環 性能、安全性能等要求,描述了相應的試驗方法,規定了編碼、正常工作環境、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 和貯存等內容。本文件適用於電力儲能用鉛炭電池的設計、製造、試驗、檢測、運行、維護和檢修。2規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範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 本文件。GB/T 191包裝儲運圖示標誌GB/T 2408—2021塑料燃燒性能的測定水平法和垂直法GB/T 2828.1計數抽樣檢驗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GB/T 5398大型運輸包裝件試驗方法GB/T 16471運輸包裝尺寸和質量界限DL/T 2528電力儲能基本術語3術語、定義和符號3.1 術語和定義DL/T 2528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3.1.1初始化充電 initialized charging規定條件下,電池放電至放電截止條件後,再充電至充電截止條件的過程。3.1.2初始化放電 initialized discharging規定條件下.電池充電至充電截止條件後,再放電至放電截止條件的過程。3.1.3倍率充放電 rate charging and discharging規定條件下,以高於額定功率的功率值對電池進行充放電的過程。3.1.4殼體 shell用於防止電池單體內部材料和組件與外部直接接觸的封裝部件。3.1.5起火fire電池任何部位發生持續燃燒的現象,不包括火花、閃燃及拉弧,3.1.6爆炸 explosion電池殼體破裂,伴隨劇烈響聲,且有固體物質等主要成分拋射的現象。3.1.7漏液 liquid leakage電池內部液體泄漏到電池殼體外部的現象。3.1.8氣體析出速率 rate of gas evolution標準狀態下,平均每瓦時每小時對外釋放出的氣體量。3.1.9防爆能力 explosion-proof ability過充電條件下,電池安全閥裝置阻止外部火源點燃內部氣體的能力。3.1.10材料阻燃能力 flame retardant ability of material電池殼體耐受明火灼燒的能力。3.1.11熱失控敏感性 sensitivity of thermal runaway過壓充電條件下,電池對充電電流和溫度的感應能力。3.2 符號下列符號適用於本文件。Ez額定充電能量,電池單體的單位爲W - h,電池簇的單位爲kW-h或MW-h.數值等於額定 充電功率與標稱充電時間的乘積.數值小數點後位數不超過2位。EH:額定放電能量,電池單體的單位爲W - h.電池簇的單位爲kW・h或MW-h.數值等於額定 放電功率與標稱放電時間的乘積,數值小數點後位數不超過2位。Ei初始充電能量,電池單體的單位爲W-h,電池簇的單位爲kW-h或MW-h,數值小數點後 位數不超過2位。後2:初始放電能量,電池單體的單位爲Wh,電池簇的單位爲kW-h或MW-h,數值小數點後 位數不超過2位。額定充電功率,電池單體的單位爲W,電池簇的單位爲kW或MW,數值小數點後位數不超過 2位。。蝨:額定放電功率.電池單體的單位爲W,電池簇的單位爲kW或MW.數值小數點後位數不超過 2位。/:標稱充電時間,數值小數點後位數不超過2位。標稱放電時間.數值小數點後位數不超過2位。Unom :標稱電壓,單位爲V•數值小數點後位數不超過2位。小額定功率充放電能量效率,用百分數表示,數值小數點後位數不超過2位。4編碼電力儲能用鉛炭電池編碼規則見圖k標引序號說明:1——“ EES”表示電力儲能用;2——“PbC”表示鉛炭電池;3——“Level”表示電池層級.包含:Cell——電池單體、Cluster——電池族;4——UE表示標稱電壓•由數值和單位組成:5——Pm表示額定充電功率,由數值和單位組成;6——P汨表示額定放電功率•由數值和單位組成;7——EE表示額定充電能址.由數值和單位組成;8——E川表示額定放電能量,由數他和單位組成;9——Model表示電池型號,由4位〜12位字母、數字或符號組成。示例1:電力儲能用鉛炭電池單體•標稱電壓2 V.額定充電功率250 W.額定放電功率250 W.額定充電能最1 130 W・h.額定 放電能量 1 000 W • h.型號爲 A1B2c3,編碼爲:EE&PbC-Cell 2V-25OW-25OW-1 130 W - h-1 000 W • h-A!B2C3o示例2:電力儲能用鉛炭電池簇•標稱電壓640 V.額定充電功率80 kW.額定放電功率80 kW.額定充電能玳365 kW・h.額 定放電能4 320 kW • h,型號爲 D1E2F3.編碼爲:EESTbC-Ouster 640V-80 kW-80 kW-365 kW • h-320 kW ・ h-DlE2F3o圖1電力儲能用鉛炭電池編碼規則5技術要求5.1 正常工作環境電池正常工作環境應滿足卜列要求:a)溫度:0七〜459;b)帶電部位無凝露;c)海拔高度:不大於3 000 m;當大於3 000 m時,滿足本文件中高海拔性能要求;d)空氣中不應含有影響正常工作的沙塵及具有導電性J暫蝕性、爆炸性的顆粒和氣體。5.2 外觀、尺寸和質量5.2.1 電池單體電池單體外觀、尺寸和質量應滿足下列要求:a)外觀無變形、漏液及裂紋,表面乾燥、無損傷、正負極無鏽蝕,且標識正確、清晰;b)厚度絕對偏差不大於2 mm,其他尺寸相對偏差不大於1.0%; c)質量相對偏差不大於2.0%。5.2.2 電池簇電池簇外觀、尺寸應滿足下列要求:a)外觀無變形及裂紋,表面乾燥、無損傷,排列整齊、連接可靠、正負極無鏽蝕,且銘牌和標識正 確、清晰;b)尺寸絕對偏差滿足表1的要求。表1外形尺寸偏差要求單位爲亳米外形尺寸L LC200 200

2 000尺寸絕對偏差 2 5 10 15

5.3 電性能5.3.1 初始充放電性能5.3.1.1 電池單體電池單體在額定功率條件下初始充放電性能應滿足下列要求:a)初始充電能量不小於額定充電能量;b)初始放電能量不小於額定放電能量;c) 0 C條件下初始充放電能量效率不小於80.0%;d) 25 ℃條件下初始充放電能量效率不小於88.0%;e) 45七條件下初始充放電能量效率不小於90.0%;f) 25 ℃條件下初始充電能量極差不大於初始充電能量平均值的5.0%;g) 25 ℃條件下初始放電能量極差不大於初始放電能量平均值的5.0%。5.3.1.2 電池簇電池簇在額定功率條件下初始充放電性能應滿足下列要求:a)初始充電能量不小於額定充電能量;b)初始放電能量不小於額定放電能量; c)初始充放電能量效率不小於88.0%。5.3.2 功率特性電池單體功率特性應滿足下列要求:a)不同充放電功率下充電能量不小於額定充電能量; b)不同充放電功率下放電能量不小於額定放電能員:; c)不同充放電功率下能量效率不小於88.0%。5.3.3 倍率充放電性能電池單體倍率充放電性能應滿足下列要求:a) 2P,,充電能量相對於P“.充電能量的能量保持率不小於80.0% ;b) 2PH放電能母相對於PM放電能量的能量:保持率不小於75.0%;c) 2R,、2PM恆功率充放電能量效率不小於70.0%o5.3.4 能量保持與能量恢復能力電池單體在100%能量狀態下靜置7 d後能量保持與能量恢復能力應滿足下列要求:a)能量保持率不小於90.0%;b)充電能量恢復率不小於85.0%;c)放電能量恢復率不小於85.0%。5.3.5 一致性5.3.5.1 電壓一致性5.3.5.1.1 電池簇在電性能測試前的開路電壓一致性應滿足下列要求:a) 2 V電池單體電壓極差不大於30 mV;b) 12 V電池單體電壓極差不大於100 mV。5.3.5.1.2 電池簇在額定功率充放電條件下電壓一致性應滿足下列要求:a)電池簇充電結束時,2 V電池的單體電壓極差不大於180 mV,12 V電池的單體電壓極差不大 於 540 mV ;b)電池簇放電結束時,2 V電池的單體電壓極差不大於200 mV,12 V電池的單體電壓極差不大 於 600 mV。5.3.5.2 溫度一致性電池簇在額定功率充放電條件下充放電過程的電池單體溫度極差不大於7 ℃e5.4 環境適應性5.4.1 高溫適應性電池單體從高溫環境恢復至室溫後充放電性能應滿足下列要求:a)充電能量不小於額定充電能量;b)放電能量不小於額定放電能量;c)能量效率不應小於88.0%。5.4.2 低溫適應性電池單體從低溫環境中恢復至室溫後充放電性能應滿足下列要求:a)充電能量不小於額定充電能量;b)放電能量不小於額定放電能量;c)能量效率不小於88.0%。5.4.3 高海拔初始充放電性能高海拔環境下,電池單體在額定功率條件下初始充放電性能應滿足下列要求:a)初始充電能量不小於額定充電能量;b)初始放電能量不小於額定放電能量;c)能量效率不小於88.0%。5.5 循環性能電池單體在額定功率及恆壓充電條件下循環性能應滿足每個測試周期的放電能量平均衰減率不大 於2%。5.6 安全性能5.6.1 電氣、機械安全性能5.6.1.1 過充電性能電池單體初始化充電後以恆功率充電1 h,不應膨脹、不應漏液、不應冒煙、不應起火、不應 爆炸。5.6.1.2 過放電性能電池單體初始化放電後以PH恆功率放電1 h,不應膨脹、不應漏液、不應冒煙、不應起火、不應 爆炸。5.6.1.3 短路性能2 V電池單體初始化充電後以1 m。線阻外部短路10 min,不應起火、不應爆炸;12 V電池單體初 始化充電後以20 mQ線阻外部短路10 min,不應起火、不應爆炸。1.1.1.4 絕緣性能電池簇正極與外部裸露可導電部分之間、電池簇負極與外部裸露可導電部分之間的絕緣電阻與標 稱電壓的比值不應小於2 ooo n/vo1.1.1.5 耐壓性能在電池簇正極與外部裸露可導電部分之間、電池簇負極與外部裸露可導電部分之間施加相應的電 壓,不應發生擊穿或閃絡現象,直流耐壓漏電流應小於10 mAo1.1.1.6 跌落性能電池單體初始化充電後由1.5 m高度處自由跌落到水泥地面,不應冒煙、不應起火、不應爆炸。1.1.1.7 氣體析出速率電池單體初始化充電後以恆甩壓充電24 h後.繼續充電48 h並收集氣體。在標準狀態下,平均每 瓦時每小時對外釋放出的氣體量不大於1.2 mLo1.1.1.8 防爆能力電池單體初始化充電後過充電1 h,當外遇明火時不應起火、不應爆炸。5.6.2 環境安全性能5.6.2.1 鹽霧性能電池單體初始化充電後經噴霧-貯存循環後,殼體不應破裂,單體不應漏液、不應起火、不應爆炸。5.6.2.2 交變溼熱性能電池單體初始化充電後經交變溼熱循環,殼體不應破裂,單體不應漏液、不應起火、不應爆炸。5.6.2.3 高海拔絕緣性能高海拔環境下,電池簇絕緣性能應滿足5.6.1.4的要求。5.6.2.4 高海拔耐壓性能高海拔環境下•電池簇耐壓性能應滿足5.6.1.5的要求。5.6.3 熱安全性能5.6.3.1 熱失控敏感性電池單體初始化充電後以恆電壓充電168 h過程中,電池單體的表面溫度不大於60 ℃,24 h電流 增長率不大於50%。5.6.3.2 阻燃能力電池單體的殼體阻燃能力應符合GB/T 2408—2021中HB級材料(水平級)和V-0級材料(垂直 級)的要求。6試驗方法6.1 試驗條件6.1.1 試驗環境除另有規定外,試驗應在溫度15七〜409,相對溼度=80%、海拔高度(3 000 m的環境中進行。6.1.2 試驗設備6.1.2.1 測量儀器測量儀器主要技術指標應滿足表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