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完痔瘡竟沒命 馬偕判賠777萬

痔瘡患者臺北馬偕醫院接受切除手術隔天卻因爲引發壞死性膜炎死亡,醫院被判賠家屬約777萬元。(圖/翻攝自Google街景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劉姓男子6年前在臺北馬偕醫院接受痔瘡切除手術,不料隔天竟然引發壞死性筋膜炎不治身亡,家屬認爲院方有疏失,提告求償新臺幣約777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劉男在術後出現發炎情形,醫院卻經過5個小時才進行診療,明顯有延誤處置疏失,判決馬偕醫院應全額賠償。

判決指出,劉姓男子2008年7月間因爲痔瘡到馬偕醫院就醫,被劉姓主治醫師診斷必須進行切除,手術結束隔天上午卻出現肛門傷口破皮下體感染髮炎的症狀,但醫護人員直到5個小時後,劉男已經臉色蒼白、盜汗,才趕緊通知醫師急救,最後劉男還是因爲細菌感染引發壞死性筋膜炎死亡。

事後家屬控告劉姓主治醫師業務過失致死,並向院方求償約777萬元。但劉姓醫師主張,自己接獲通知就立即進行診療,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後,也認定他沒有疏失,馬偕醫院則辯稱,處理過程完全正確,並符合醫療常規

但臺北地方法院認爲,痔瘡手術後容易引發壞死性筋膜炎是醫護人員應該具備的常識,馬偕醫院醫護人員卻絲毫沒有察覺劉男出現感染症狀,直到5個小時後劉男已經命危才通知醫師急救,確時有延誤疏失,判決醫院應賠償死者家屬約777萬元,至於劉姓主治醫師因爲罪證不足被檢方不起訴,獲判免賠,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