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立委李昆澤按一個贊
正確的決定。媒體報導,針對層出不窮且危險的國道「逼車事件」,民進黨立委李昆澤日前在交通委員會建議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罰鍰從新臺幣最高6000元至2萬4000元,並應吊銷駕照。他也說交通部應編列檢舉獎金,鼓勵民衆利用行車記錄器檢舉。
李昆澤指出,國道肇事的前兩名原因就是「變換車道方向不當」和「未保持安全距離」,時常有大車逼小車及任意變換車道等不當危險駕駛方式,來迫使他車讓道進而造成人員財產傷亡,嚴重危害交通秩序和行車安全。對此,交通部常務次長陳建宇則表示同意修法重罰,不過,交通罰款屬地方稅收,交通部將會進行研議。
說實話,交通部早該這樣做了,看看網友在youtube及部落格上傳的大量影片,即可知道類似案件的泛濫與危安程度,其實,不只國道、省道、縣道乃至一般的產業道路其實也都應「與時俱進、一體適用」。准此,基於「人命關天、社會趨勢及政府一體」的角度,交通部實應勇於任事並立即加快腳步進行修法纔是正辦。
當然,同時也應對立委李昆澤苦民所苦、疾民所疾的「敏感度」,乃至他善盡民意代表的溝通、監督要求角色,好好地給他按一個贊。
●作者胡文琦,臺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