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法」修正 賦予公平會扣押、搜索權
「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6日在行政院會中通過,對於違法之限制競爭行爲,公平會將可以向法院聲請搜索、扣押,以便及時取得違法事證,打擊不法行爲。此外,針對企業結合(所謂的併購)也修正申報門檻制度,刪除易有爭議之市佔率門檻,而以銷售金額作爲結合單一申報門檻,但這項修法將不影響壹傳媒交易案。
▼未來公平會查商品聯合漲價是否有不法,將可向法院聲請扣押、搜索。(資料畫面/東森新聞提供)
目前公平法規定企業結合申報門檻包括:買賣雙方營業額達100億及10億元、結合前市佔率達四分之一以上、結合後市佔率達三分之一以上。此次修法主要是以新法將與國際接軌,以銷售金額作爲結合單一申報門檻,刪除易生爭議之市場佔有率門檻,並明定關係企業之銷售金額應並同計算;未來事業在進行結合前,可更明確判斷是否達到門檻而須提出申報。
而針對壹傳媒案,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修法後以銷售金額計算也達申報標準,而且進入委員會審查階段,結合後的市佔率問題仍會列入考量。
這次修法還有一個重點,對於違法之限制競爭行爲,公平會得向法院聲請搜索、扣押,以便及時取得違法事證,打擊不法行爲。吳秀明表示,由於許多聯合行爲都很隱密而且跨國際,不易蒐證,因此,增訂條文第28條對於違法的限制競爭行爲,公平會得向法院聲請搜索、扣押,以便及時取得違法事證如電腦和會議紀錄等。
不過,由於國民黨立委丁守中也已經提案增訂賦予公平會搜索扣押權,並即將在立法院會進行二、三讀程序,若一旦通過,該修正條文就等同完成立法程序。
此外,「公平法交易法」修正草案也增加聯合行爲例外許可之概括條款,未來只要是有益於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之聯合行爲,均可向公平會提出申請,不再侷限於特定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