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憑證可下載進口稅費繳納資料 營業稅網路申報更便利
該局說明,開立電子發票營業人得於每月6日後,以「工商憑證」查詢至前一個月23日止的6個月內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
營業人以進口稅費繳納憑證申報進項稅額扣抵,應以繳納日期所屬期(月)別申報,惟繳納日期屬次期(月)者應留至次期(月)申報。
營業人下載之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仍應檢視資料是否正確,且因其媒體檔之扣抵代號均預設爲「進項可扣抵之進貨及費用」,如進口貨物屬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固定資產,扣抵代號請自行修正爲「進項可扣抵之固定資產」,以免影響申請固定資產得退稅限額之計算及營業稅申報資料之正確性。 營業人下載之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如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情事者,例如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交際應酬使用或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等,因該等進項營業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請自行刪除,以免因違反稅法規定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