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幼廚工僅領最低183元時薪 全教總籲速制訂薪資制度
▲全教總呼籲縣市政府制訂公幼廚工薪資 。(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全教總在今年9月統計公立幼兒園廚工薪資,發現全臺各縣市,僅有雙北等6縣市訂有薪資級距表,其餘縣市廚工大多領最低薪資或183元時薪。全教總今(20日)指出,廚工肩負照顧幼兒重責大任,勞動條件卻明顯低於餐飲業,呼籲縣市政府制訂廚工薪資,招聘有證照廚工,才能保障幼兒生理健康。
全教總爲了解公立幼兒園內廚工勞動條件,在今年9月進行統計,發現全臺22縣市,僅有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新竹市、嘉義市與金門縣訂立廚工薪資級距表,綜合比較後發現,訂有薪資級距表縣市當中,新竹市廚工起薪最高達3萬2768元,其次爲基隆市專幼3萬2448元、臺北市3萬2210元,最低爲嘉義市的2萬7775元。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上述6縣市當中,廚工同樣工作10年後,臺北市廚工薪資最高爲3萬7520元,嘉義市最低爲3萬1204元,等於嘉義市廚工工作10年後薪水,還不如基隆市、臺北市與新竹市的廚工起薪。
▲全臺僅6縣市制訂公幼廚工薪資級距。(圖/全教總提供)※點圖放大
在有薪資級距縣市當中,至少還有加薪可能。侯俊良表示,其餘沒有薪資級距縣市的公立幼兒園廚工,僅領取最低工資2萬7470元,甚至有不少縣市用一個小時183元時薪,採部分工時聘用廚工來負責幼兒每日飲食。
全教總副秘書長楊逸飛指出,彰化縣、苗栗縣、臺南市、高雄市、臺東縣、屏東縣等,廚工幾乎全爲部分工時,每日工作5小時,還要協助分餐和清掃,卻僅支領最低的鐘點費薪資183元,每日只有915元。幼兒園內每天要吃三餐,竟是仰賴這樣工作條件之下的勞動者。想問家長們能安心嗎?縣市政府口口聲聲說要照顧幼兒,卻連最基本的飲食安全都沒有辦法保障。
因此,全教總呼籲縣市政府,應要參考社會基本條件制定廚工薪資,提供基本的餐飲環境,纔算是真正照顧幼兒生活基本需求,同時也提醒教育部,應善盡中央的督導責任,若連基本的飲食人權都無法照顧到,怎麼好意思說我們是重視兒童權利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