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腦麻女50年「社福神隱」!慈父不忍棉被悶殺 法官建請總統特赦
▲陳男照顧腦麻女兒50年,悶斃對方後吞藥企圖輕生,在醫院獲救時自首犯行,法官輕判之餘,也建請總統特赦 。(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新北市陳姓男子的小女兒,出生時即因先天性腦性麻痹,須他人照護起居,陳男一家未得社福支持,艱苦照顧近50年,女兒也因長年臥牀身形扭曲;2020年2月間,陳男不忍小女兒牙痛哀號,先以棉被悶斃,再吞藥企圖輕生,經送醫獲救。北院考量陳男困境,於7日依家暴殺人罪輕判2年6月徒刑,又認陳男年近80不適坐牢,除提醒檢察官注意外,也建議總統頒佈特赦。
陳男的小女兒自1970年間出生時,即因先天性重度腦性麻痹無法言語、進食、行動,長期臥牀外、連搭車就醫都很困難,主管機關也未妥善協助,讓陳女淪爲社福中黑暗的一角。
陳男與妻子照顧女兒近50年,2020年2月間,陳女牙齒疼痛,陳男本有意帶她就診,經大女兒提醒,「妹妹長期服用鎮靜劑、恐難以麻醉,目前也因疫情不適合外出就診」而作罷。
陳男長期照護身心俱疲,女兒因牙痛聲聲哀號,更讓他痛苦;2月底某晚,陳男又聽女兒呻吟,想到50年來女兒承受的苦,如今即使給予止痛藥,也絲毫無法減輕對方的痛,自責、無力、悲憤下,興起了想解脫的念頭,便先以棉被悶斃女兒,再服下50、60顆安眠藥企圖輕生。
陳妻於3月1日清早,見先生不像往常般早起,開門驚覺不對勁,趕緊報警並致電子女返家,警消到場後,小女兒已無生命跡象,陳男則在送醫獲救後自首犯行。
北院認爲,小女兒沒拜託父親自殺,陳男在意識清楚下犯罪,應依家暴殺人罪論處,但考量陳男在無社福奧援下,與妻子照顧女兒近50年,期間心理狀態瀕臨崩潰,衝動下萌生解脫想法,而家人也一再向法院求情,經減刑後,輕判2年6月徒刑。
法官認爲,陳男處境悲情、年近80、健康不佳,實在不適合入監,除提醒檢察官,考慮陳男是否符合拒絕收監的條件外,也建請總統在陳男須入監的情況下,予以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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