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羊頭賣豬肉 檢聲押女攤商獲準

新北市重寧海鮮號涉「掛羊頭賣豬肉」 檢警前往搜索並逮捕攤商楊姓兄妹及供貨的陳姓男子3人到案,新北地院昨晚裁準楊女羈押禁見,楊男及股東陳男二人則分別以20萬元及10萬元交保。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大臺北果菜市場攤商重寧海鮮號專售冷凍食品和火鍋料,其中羊肉價格遠低於市價,日前被週刊爆出賣假羊肉,送驗SGS後發現羊肉根本不含任何羊肉成分,反而驗出豬肉成分,團膳、熱炒和火鍋店都是客戶,「掛羊頭賣豬肉」已讓大量假羊肉流入市面,甚至被衆多消費者吃下肚。

檢警追查,楊姓兄妹二人在新北市蘆洲區復興路大臺北果菜市場,共同經營「重寧海產號」商鋪,主要販售肉品、海鮮;陳男則是南臺國際企業社股東,負責處理販售肉品給楊姓兄妹。

檢方調查,二○二○年起,陳男依楊姓兄妹要求及訂購,販售混合豬肉的羊肉,或是完全不含羊肉的豬肉片,楊姓兄妹再以羊肉名義,販售給不知情消費者,形同「掛豬肉賣羊肉」。

新北市衛生局人員前天前往「重寧海產號」攤位、羊肉產品供應商稽查,並將羊肉火鍋片送至SGS檢驗其動物性成分,衛生局指出,若涉摻僞假冒,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八千萬元以下罰金。

新北檢指出,楊姓兄妹及陳男意圖欺騙他人,涉犯對商品虛僞標記罪、詐欺取財罪、違反食安法之販賣攙僞或假冒食品罪,檢察官過濾扣押事證後,認楊女有勾串共犯或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