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擬規定:不得惡意刪除、篡改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

中新經緯9月14日電 據“網信中國”微信號14日消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關於《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徵求意見稿》指出,爲促進人工智能健康發展,規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制定本辦法。

《徵求意見稿》明確,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術製作、生成、合成的文本、圖片、音頻、視頻等信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包括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顯式標識是指在生成合成內容或者交互場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聲音、圖形等方式呈現並可被用戶明顯感知到的標識;隱式標識是指採取技術措施在生成合成內容文件數據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戶明顯感知到的標識。

《徵求意見稿》提出,服務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務屬於《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情形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對生成合成內容添加顯式標識。

(一)在文本的起始、末尾、中間適當位置添加文字提示或通用符號提示等標識,或在交互場景界面或文字周邊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

(二)在音頻的起始、末尾或中間適當位置添加語音提示或音頻節奏提示等標識,或在交互場景界面中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

(三)在圖片的適當位置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

(四)在視頻起始畫面和視頻播放周邊的適當位置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可在視頻末尾和中間適當位置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

(五)呈現虛擬場景時,應當在起始畫面的適當位置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可在虛擬場景持續服務過程中的適當位置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

(六)其他生成合成服務場景應當根據自身應用特點添加具有顯著提示效果的顯式標識。

服務提供者提供生成合成內容下載、複製、導出等方式時,應當確保文件中含有滿足要求的顯式標識。

《徵求意見稿》提到,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生成合成內容的文件元數據中添加隱式標識,隱式標識包含生成合成內容屬性信息、服務提供者名稱或編碼、內容編號等製作要素信息。鼓勵服務提供者在生成合成內容中添加數字水印等形式的隱式標識。文件元數據是指按照特定編碼格式嵌入到文件頭部的描述性信息,用於記錄文件來源、屬性、用途、版權等信息內容。

《徵求意見稿》還明確,提供網絡信息內容傳播平臺服務的服務提供者應當採取措施,規範生成合成內容傳播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分發平臺在應用程序上架或上線審覈時,應當覈驗服務提供者是否按要求提供生成合成內容標識功能。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用戶服務協議中明確說明生成合成內容標識的方法、樣式等規範內容,並提示用戶仔細閱讀並理解相關的標識管理要求。

此外,《徵求意見稿》提出,用戶向提供網絡信息內容傳播平臺服務的服務提供者上傳生成合成內容時,應當主動聲明並使用平臺提供的標識功能進行標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惡意刪除、篡改、僞造、隱匿本辦法規定的生成合成內容標識,不得爲他人實施上述惡意行爲提供工具或服務,不得通過不正當標識手段損害他人合法權益。(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