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公開徵求意見,人工智能ET...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到,服務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務屬於《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情形的,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對生成合成內容添加顯式標識。用戶向提供網絡信息內容傳播平臺服務的服務提供者上傳生成合成內容時,應當主動聲明並使用平臺提供的標識功能進行標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惡意刪除、篡改、僞造、隱匿本辦法規定的生成合成內容標識,不得爲他人實施上述惡意行爲提供工具或服務,不得通過不正當標識手段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中國通信院發文表示,當前,中美歐等均探索將內容披露和標識義務入法,國內外多家互聯網公司也逐步推進標識嵌入和管理舉措,內容標識已然成爲全球打擊虛假有害信息的通行做法。爲順應這一實踐趨勢和產業需求,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部門適時發佈《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全方位、多層次地規範人工智能內容標識要求和方法,邁出了完善我國人工智能治理制度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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