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嚴防大股東操縱、凌駕於中小金融機構之上

中新經緯8月21日電 21日,國新辦舉行“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會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肖遠企表示,要加強行爲監管,重點對主要股東的行爲加強監管,嚴防大股東操縱、凌駕於中小金融機構之上。

會上,有記者提問,防風險、強監管是金融監管總局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任務,請問針對中小金融機構的改革化險工作目前進展如何?後續會否加快區域銀行整合?

肖遠企表示,中小銀行保險機構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截至6月末,全國共有中小銀行(包括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村鎮銀行)3830家,資產是115萬億元,佔整個銀行業總資產的28%;貸款餘額62萬億元,有將近80%是投向了小微企業和“三農”領域。中小保險公司有163家,總資產9.7萬億元,佔保險業總資產的30%。從全國範圍來看,中小金融機構總體經營穩健,經營指標和監管指標也都處於健康合理區間。比如,中小銀行的資本充足率13%,撥備覆蓋率155%;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無論是綜合償付能力還是核心償付能力,也都是在監管比例之上。

肖遠企稱,對中小金融機構的改革,總體考慮和強監管是以下幾個方面:

在改革方面,採取實事求是、穩步推進的原則,不搞“一刀切”。中國非常大,中小金融機構分佈在全國各個地方,從大城市到中小城市,到縣鄉村都有中小金融機構,每個機構服務的區域情況不一樣,每一個金融機構本身的情況也不一樣。所以堅持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的原則。

在監管方面,首先要狠抓公司治理建設。要強化黨的領導,將黨的領導制度優勢轉化爲這些機構的治理效能,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的制度和程序,實現規範化運行。同時,也要加強信息披露,發揮市場約束和外部監督的作用。這是第一個,要狠抓公司治理建設。

第二是要特別加強行爲監管。重點對主要股東的行爲加強監管,嚴防大股東操縱、凌駕於中小金融機構之上。不管大股東小股東,要支持金融機構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公司治理制度要求來決策。中小金融機構經營的非常穩健,實際上就是對股東最大的負責任,經營穩健了,股東的價值、利益相關者的價值也會得到實現。同時要加強對董事、高管和關鍵崗位人員的行爲監管,主要是看他是不是真正勤勉履職,要看他的履職能力,履職的結果怎麼樣。

第三,中小金融機構要找準自身的市場定位,總的原則是走差異化、特色化發展之路。差異化是要避免完全同質共振,特色化就是要揚長避短,形成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第四,要聚焦主責主業,不盲目求大求全。中小金融機構要腳踏實地,穩中求進,不要超出自身能力和自身資源稟賦,盲目追求過快的速度、過大的規模、過於複雜的業務。要重點服務小微企業,服務“三農”,服務鄉村振興,服務社區,服務本地。這是他們的優勢所在。真正把這些優勢發揮出來,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前景是非常廣闊的。

肖遠企指出,也要優化區域金融佈局。主要是要根據區域經濟發展規模、金融總量和發展趨勢,以及金融需求變化等因素,優化區域金融佈局。地方的金融機構會不會加速重組、佈局,區域金融佈局一直在做,也不存在快和慢的問題,主要是根據當地經濟金融總量、變化趨勢、金融需求的情況,來優化佈局,根本目標就是金融供給、金融服務要能夠滿足市場主體和金融消費者多層次、多樣化的金融需求。(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