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開發案亂象叢生 立委喊話環境部:別當經濟部小弟
立法院社福環衛委員會27日審查環境部明年度預算。(蔡佩珈攝)
環境部先前預告修法,欲將30公頃以下太陽光電開發案的環評審查權限下放地方政府,即便後因引起爭議取消該項修法規畫,但立委指出,業者開發光電化整爲零,甚至地方出現光電包圍村莊,環境部只要求大面積光電案場要環評,根本沒辦法管到漏網之魚,也希望不要當經濟部小弟嚴加督促光電開發。
立法院社福環衛委員會27日審查環境部明年度預算,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案表示,環境部原打算將環評審查權限下放地方,因引起爭議宣稱暫緩修法,突顯環境部修正環評法規事前評估不夠嚴謹,未與相關團體充分溝通跟討論,亦未考量地方政府執行環評審查可能面臨的問題,有改善必要,因此凍結環評綜合企畫及管制考整合與管理預算300萬元,要求環境部說明環評細則修法細節與時程,並就外界質疑環評下放地方政府可能出現的弊端予以迴應,纔可以動支。
環境部環境保護司長徐淑芷解釋,目前位在重要溼地光電開發案須環評,因已預告修法加嚴環評條件,當初才希望將簡單、衝擊小的光電開發案分予地方政府執行環評審查,後已取消這項修法規畫。
但王育敏指出,地方光電開發問題真的很大,環境部只要求大面積光電案場要環評,實際到嘉義大埔鄉可發現,業者開發光電案場化整爲零,開發處離民宅很近,甚至包圍村莊,沒人幫忙主持公道。此外,魚電共生也有很多問題,漁民因爲土地被炒作養不起魚,居民更淚訴以前鳥類來魚塭棲息,現在變成鳥不語花不香。
她強調,發展光電當然沒問題,但現已侵害環境跟居民權益,環境部也管不到漏網之魚,應該硬起來、跟人民站在一起督促經濟部能源署,不要變成經濟部小弟。
民進黨立委王正旭也說,光電開發案影響到環境必須用最高標準監督,提案減列同筆預算59萬6000元,環境部3個月內針對本次環評修法爭議始末提出完整程序及政策考量說明,並提出未來如何避免,提交書面報告,纔可以動支。
徐淑芷表示,光電案場開發若不需環評,其實經濟部有規定要執行環社檢核,已建議經濟部增加環社檢核評估項目,避免造成環境衝擊。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他希望能源署執行光電開發的政策環評,不過經濟部仍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