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土地標租 首次前進花蓮

國產署公佈今年首批標租太陽能光電土地,首次踏入東臺灣花蓮(計有2宗)。圖爲陸域光電場。(臺電提供)

財政部國產署公佈今年首批標租太陽能光電土地,且此次是首次踏入東臺灣的花蓮(計有2宗),國產署表示,這次列標土地共有6宗,面積達10.06公頃,每年售電收入估有4644萬元,20年商機約9.29億元,預計5月20日開標。

爲配合政府整體太陽能光電2025年20GW政策目標,國產署今年首批太陽能光電土地標租案共計6宗,分別爲花蓮縣安鄉2.97公頃、鳳林鎮4.52公頃,這是國產署首度推出花蓮太陽能光電土地;其他4宗還有臺中市東勢區1.46公頃、苗栗縣竹南鎮0.44公頃、高雄市阿蓮區0.47公頃、以及嘉義大林鎮0.21公頃土地,總計約10.06公頃土地,投標設備裝置容量低推估有9977峰瓩(kWp)。

去年國產署太陽能光電標租處處碰壁,甚至出現全數流標,主要是因爲農委會去年7月修正《農業用地變更作業要點》2公頃以下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等不可變更爲光電土地,讓民間業者望之卻步。

國產署官員表示,這次花蓮的土地雖然屬農牧用地,但是面積皆超過2公頃以上,並無違反農委會修正法規的疑慮;其他4宗案件屬於特定專用區或山坡地保育區,同樣不受影響

國產署2025年光電目標要達到606MW,其中2020年爲5MW、2021年爲89MW、2022年到2025年皆分別爲128MW,國產署採取4種方式達成,包含前述的標租、委託改良利用、委託經營和申請開發等,以達到各年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