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賓飯店吃尾牙「摔電梯井喪命」 家屬求償2千萬結果出爐

▲2017年鄒男尾牙電梯井,家屬怒向國賓飯店三菱電梯求償2022萬餘元。(圖/資料照)

記者林冠吟/臺北報導

2017年42歲的鄒姓男子,在臺北市中山北路國賓飯店參加尾牙,疑似因酒後失足發生墜落電梯井的意外,事後家屬對國賓飯店與三菱電梯公司求償2022萬餘元。國賓飯店雖主張是鄒男自己醉後踹電梯門才導致意外,但臺北地院審理後仍認爲國賓飯店有維護疏失,才導致電梯門部不堪承受外力而脫落,認定國賓飯店與三菱電梯公司須連帶賠償687萬1942元。

判決指出,鄒男於2017年1月前往國賓飯店參加公司所舉辦的尾牙活動,尾牙結束後於晚間9時許前往電梯搭乘,但鄒男卻在電梯門前對電梯門就是一陣拍打踹踢,又單手倚靠在門上,導致電梯門因此鬆脫滑落,讓鄒男跌進電梯井,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事後,鄒男的家屬對國賓飯店與三菱電梯公司提起告訴,認爲國賓飯店與三菱電梯公司等人員,未盡修護責任導致鄒男墜落身亡,要求國賓飯店賠償喪葬費用19萬6750元、妻子扶養費792萬2232元、女兒扶養費210萬4537元,與精神損失等,共求償2022萬3519元。

庭審時國賓主張,鄒男會跌落電梯井是因爲其個人不當行爲所造成,其對於電梯門拍打踢踹,又單手倚靠在門上,纔會導致電梯門與門檻軌道鬆脫,導致鄒男意外跌落電梯井,並非是電梯設計與維護保養上的疏失。

▲國賓飯店2017年傳出有男子吃尾牙掉進電梯井的意外。(圖/資料照)

不過家屬則反駁鄒男對着電梯門拍打踢踹一事,指出監視器畫面中並沒有看到他做出類似的舉動,質疑是電梯的問題;而鄒男的同事也透露,用摸的就可以將電梯門推開,事發地點的電梯門根本就只是掛着而已,到樓下想要撬開電梯門卻怎樣也打不開,「你就知道那個落差有多大。」

▲鄒男疑似不勝酒力跌落電梯井。(圖/資料照)

法官參酌鑑定報告後認爲,鑑定報告中指出電梯年代已久「無足夠的固定強度來固定乘場門於門檻軌道內,是電梯於設計施工及維護管理上有疏失」,使乘場門受外力後,門檻脫落導致鄒男跌落電梯井而死亡。

法官指出,國賓飯店經營飯店業務,提供餐飲酒精性飲料以此營利,應合理預期賓客醉酒情形發生,並對酒醉的賓客提供一定的安全維護,在危險場所加以示警,而不是嚴苛的要求酒醉賓客應自行注意,爭端起因是電梯門門檻無足固的固定強度來固定乘場門於門檻軌道內,造成乘場門因外力撞擊與門檻脫落,如果能以牛腿錨定牆上,應能避免此次跌落意外。

但法官也表示,國賓飯店與三菱電梯公司雖對鄒男身亡有賠償責任,由於電梯設置已餘30年,事故原因產生是經年累積而成,單一人員難以預見,因此判定國賓飯店與三菱電梯應賠償喪葬費用、扶養費用與精神賠償費共687萬19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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