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客運實施分班次上下中途交流道

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公告業者申請試辦「國道客運路線部分班次上下中途交流道、短端售票及縮駛」案審查結果,並自2月7日開始實施。

公告事項

一、本試辦案共計94條路線提出申請,經專案會議審查結果,三項試辦項目全部項目通過之路線59條,部分項目通過之路線19條,全部項目均未通過之路線16條。

二、三項試辦項目總計申請數504件,通過數424件,未通過數80件,其中:

(一)部分班次上下中途交流道項目申請數165件,均全部通過。

(二)短端售票項目申請數252件,通過數180件,未通過數72件。

(三)縮駛項目申請數87件,通過數79件,未通過數8件。

三、各申請路線審查結果詳如附件,並試辦一年(自103年2月7日起至104年2月6日止,含籌設時間)。

四、業者如有申覆,由業者於本公告日之次日起二週內提起申覆,申覆內容不得變更原申請計劃,如爲撤銷申請,由主管機關依一般監理程序處理,無須經專案小組審查。

五、經公告審查通過之路線,業者應於六個月內籌設完成,並檢附依照審查結論修正之試辦計劃報請公路監理機關核備;若原提試辦計劃符合審查結論不作修正者,免附試辦計劃,惟於營運前仍須報請公路監理機關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