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釋憲案 急件通知立院挨批插隊 憲法法庭澄清

憲法法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綠營針對國會改革聲請釋憲案,憲法法庭七月三日公佈,七月十日召開準備程序庭討論暫時處分案,憲法法庭書記廳三天寄三次通知書,只給立法院不到一週時間,交出訴訟代理人等名單,被質疑宛如插隊急件處理。

憲法法庭書記廳昨澄清,依法處理憲法法庭行政事務,憲法法庭七月四日評決八月六日行言詞辯論,開庭通知明載到庭的限制人數,其中特准得由三名立法院機關代表出席,爲求記載明確一致,七月五日重新制作準備程序通知書,以「最速件」送達各當事人。

憲法法庭書記廳表示,憲法法庭七月三日寄送準備程序通知書,七月四日評決本案八月六日行言詞辯論,當天下午即寄送開庭通知書,注意事項中均有明載「到庭辯論立委、機關代表及訴訟代理人的限制人數」;其中,考量立法院屬大型合議機關,特別准許得由至多三名機關代表出席。書記廳指出,爲求此部分內容記載明確一致,故在七月五日上午評決,重新制作準備程序通知書,並以「最速件」送達各當事人。

有立院高層指出,司法、立法院兩院事務,通常由司法院秘書長親自送文,或請立院書面回函,這次卻寄通知書。書記廳澄清,「憲法法庭已法院組織化,司法院秘書長不再列席大法官評議」,憲法法庭審判主體爲十五位大法官,對外聯繫窗口則是書記廳,依法處理憲法法庭行政事務,本案依原則回覆各聲請人、相關機關來電所循事項,與一般法院行政單位作法相同。

書記廳指出,立法委員、行政院、總統及監察院,爲本暫時處分聲請案聲請人,憲法法庭並指定立法院爲相關機關;依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審理規則,憲法法庭暫時處分前,依法得行準備程序,並以「通知書」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