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於加強礦井水保護和利用的指導意見》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礦山安監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礦井水保護和利用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4〕226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治水的重要論述,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實施全面節約戰略,以技術創新爲動力,以提升處理能力和加強管網建設爲基礎,以完善政策標準爲支撐,推進礦井水源頭保護、分類處理、綜合利用,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約束激勵,有效緩解礦區煤水矛盾,促進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美麗中國。
《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國礦井水利用量持續提高,利用率不斷提升,其中黃河流域力爭達到68%以上,礦井水保護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礦井水管理制度體系、市場調節機制和技術支撐能力不斷增強,礦井水利用效率和效益進一步提高。
《指導意見》明確了4方面14項重點工作任務。一是加強礦井水源頭保護。推行源頭控制,合理選擇治理工藝,落實安全監管。二是推進礦井水分質分級處理。推進含懸浮物礦井水規模化智能化處理,高礦化度礦井水分級綠色處理,酸性和含特殊組分礦井水高效定向處理。三是推進礦井水綜合利用。加強礦井水配置,推動礦井水用於生產、生活、生態和農業用水。四是健全礦井水利用體制機制。完善統計計量考覈制度,健全政策標準,健全價稅機制,完善財金政策,強化科技支撐。
《指導意見》要求,加強組織協調,強化監督管理,加大宣傳力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各項措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