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二審:完善常態下防範傳染病跨境傳播制度措施
中新網北京6月25日電(記者 邢翀 樑曉輝 張素)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二審稿25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草案二審稿完善了常態下防範傳染病跨境傳播的制度措施。
我國現行國境衛生檢疫法於1987年施行,並分別於2007年、2009年和2018年作出部分修改。國境衛生檢疫法的實施,對防止傳染病跨境傳播、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此前介紹稱,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綜合各方面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了常態下防範傳染病跨境傳播的制度措施。
草案二審稿明確對進境出境人員,海關可以實施體溫檢測、醫學巡查等一般檢疫查驗措施,還可以根據情況對有關進境出境人員實施醫學檢查等進一步的檢疫查驗措施;明確海關總署應當根據境內外傳染病監測和風險評估情況,不斷優化檢疫查驗流程。
草案二審稿作出修改,明確對可能患有監測傳染病的人員,海關應當發給就診方便卡,並及時通知口岸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對持有就診方便卡的人員,醫療機構應當優先診治。
考慮到內地往來港澳等有關口岸的特殊情況,草案二審稿爲有關口岸實施便利化的衛生檢疫措施作出制度安排,增加規定,經國務院批准,海關總署可以根據境內外傳染病監測和風險評估情況,對有關口岸的衛生檢疫措施作出便利化安排。
此外,草案二審稿還加強了對國境衛生檢疫涉及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等合法權益的保護。(完) 【編輯:蘇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