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分組審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時建議做好與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相銜接
原標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分組審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時建議做好與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相銜接
□ 本報記者 趙晨熙
9月11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分組審議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
與會人員指出,公共衛生事關國家安全和發展,事關社會政治大局穩定。草案的制定,有利於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和完善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爲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草案聚焦完善應對制度,突出問題導向,對管理體制、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都作了明確規定,框架合理,內容總體可行。
分組審議中,多位委員均提出要做好本法與其他法律的銜接,特別是與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的銜接。
在如何處理好本法與突發事件應對法的關係方面,張勇委員指出,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二條明確規定,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作出規定的,適用其規定;有關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這就明確了,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上,突發事件應對法是補充性的,所以從方便基層適用的角度,突發事件應對法中的重要原則、重要制度要儘可能地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中作出規定,建議進一步梳理研究。在處理本法與正在修改的傳染病防治法關係方面,哪些內容要同時作出規定,哪些內容只需要在一部法律中規定,哪些內容需要作出指引性規定,建議深入研究。
吳普特委員建議處理好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法和傳染病防治法之間的關係。因爲草案第二條已經把傳染病納入該法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範圍,所以要注意處理好兩者關係,否則會給立法、執法帶來問題。
鄭功成委員注意到,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二審稿共有九章一百一十一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爲八章六十三條,其中有部分內容存在重複。在他看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是處置特殊情形的,應增強其針對性。這部法應聚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的報送與發佈、指揮體制、應急運行機制,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以後的限制性措施、醫藥資源的調度等,解決應急中的關鍵問題。(趙晨熙)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