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AI導致失業 政府應輔導轉職

國科會提出國內首部AI基本法草案,國科會主委吳誠文日前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草案會顧及產業創新與人權保障。本報資料照片

美國、歐洲陸續推出人工智慧(AI)的相關法案,國科會主委吳誠文日前表態,盼臺灣的AI基本法草案能加速送到行政院。昨日草案出爐,共列出七大基本原則與四大推動重點,當中包含政府應就AI導致的失業輔導就業,並且提供教育來降低數位落差,而AI的產出要做適當資訊揭露,且應妥善保護個人資料隱私。

工總認爲,此次國科會提出的人工智慧相關草案,只有原則跟重點,還未看到詳細條文,但他們先前建議的六大建議都有涵蓋在內,若政府要發展相關產業,還是需要提供企業相關的協助與方向。

國科會指出,經過審慎研議、徵詢各界意見,提出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擬定永續發展、人類自主、隱私保護、資安與安全、透明可解釋、公平不歧視及問責等七大基本原則,以及創新合作及人才培育、風險管理及應用負責、權益保障及資料利用、法規調適及業務檢視等四大推動重點。

AI時代來臨,「工作是否會被AI取代」成網路熱議話題,草案的七大原則包含提供適當的教育及培訓降低數位落差,讓國民適應人工智慧帶來的變革。其中,第八條明定政府應持續推動各級學校、產業、社會及公務機關的AI教育,以提升國民AI素養;第十三條更強調,對於AI導致的失業者,政府要依照其工作能力予以輔導就業。

在隱私、資安方面,應妥善保護個人資料隱私,避免資料外泄風險,而在AI研發與應用過程中,應建立資安防護措施,防範安全威脅及攻擊。第十四條明定,個資保護的主管機關應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避免不必要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應用。

草案更明定,AI的產出應做適當資訊揭露或標記,以利評估可能風險,並瞭解對相關權益的影響,進而提升AI可信任度。另外,爲了達到公平、不歧視,草案也指出,應儘可能避免演算法產生偏差及歧視等風險。

AI基本法草案將公告六十日,國科會強調,該基本法將發揮跨部會、跨領域的協調角色,配合行政院數位政策法制協調會議,協同各部會推動AI發展所需要的法規及機制,期使我國AI發展能夠持續鼓勵創新,併兼顧人權與風險因應,進而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