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涉賄選案800萬交保 親友拖行李箱奔法院辦保

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涉現金買票案,通緝5日後自行到案,法院裁定800萬元交保,蕭的親友稍早拖着裝滿現金的行李箱到法院辦交保。(合成圖/翻攝照片、中時資料照)

捲入北市議員林杏兒賄選遭通輯的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左)3日自行到案,士林地方法院晚間諭知以800萬元交保。(陳怡誠攝)

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遭控與國民黨士林、北投黨部執行長曾繁川替新科議員林杏兒現金買票,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士林地檢署上月29日發佈通緝,蕭景田逃亡5日,3日由律師陪同自行到案,檢察官訊問後當庭逮捕,依法聲押,士林地院裁定蕭景田800萬交保,現正等候家屬辦理具保。

蕭景田、曾繁川涉嫌在去年11月中,爲了替國民黨新科議員林杏兒助選,在林杏兒的競選服務處內,與北投區20多名里長會面,同時交付競選文宣以及現金6000元到1萬元,士檢上月26日發動搜索,法院裁定曾繁川5萬交保、20多名里長交保,林杏兒本人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檢察官諭令請回。

林杏兒的樁腳因涉現金買票,士林地檢署日前向法院民事庭起訴「當選無效」,法院已完成分案,並安排開庭期日。另外,里長則稱,蕭景田、曾繁川交付現金時,並未提及林杏兒,而是國民黨要給里長的競選經費,檢方根據供詞,比對相關事證,釐清林杏兒涉案程度。

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涉賄選,經通緝5天自行到案後,法院裁定以800萬元交保,稍早蕭的家屬拖着行李箱現身士林地檢署。(翻攝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