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大限倒數12天!錯過補繳首期保費1508元 終生少領50萬元

▲國保首期保費最後繳費期限快到期,民衆若錯過一年下來至少損失近3萬元。(示意圖路透社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2008年開辦的國民年金保險「十年大限倒數12天,補繳期限將在1月31日陸續到期,被保險人若欠繳首期保費,將喪失月領金額4816元,只能改採B式,也就是2377元,一年下來少領近3萬元,只要先繳首期保費1508元,就可申請較優渥的請領方式,讓民衆一次搞懂不繳的損失有多大。

國民年金是自2008年開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並會自動納保,目前以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1萬8282元爲月投保金額,每月保險費政府負擔4成(658元)、被保險人自付6成(987元)。國民年金提供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給付保障,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

依照國民年金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國保老年年金按下列2種方式計算,首先是A式,月投保金額乘以保險年資,再乘以0.65%所得的數額,加計3628元,另一種則是B式,月投保金額乘以保險年資,再乘以1.3%所得的數額,外界普遍會選擇A式較爲優惠,不過卻得符合2條件,首先是不能欠繳保險費,且目前正領其他的社會福利津貼

▲國民年金保險10年大限快到了,若首期未繳費將會影響其他給付資格。(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勞保局表示,國民年金保險有緩繳「十年大限」,被保險人只要有1個月欠費超過10年,就不得請領基本年金3628元,同時年資將作廢,距離十年大限倒數計時,第一期繳費的限期將是本月底,屆時將影響領取其他給付的資格。

舉例來說,一名花花在2008年10月開辦時,就參加國保,首期保費加上迄今的利息,得要繳1508元,因此符合請領國保資格者,只要在1月底繳完首期保費,即可申請老年年金,否則積欠首期保費,除了這兩個月的年資作廢,屆時也不得領取每月基本年金3628元,加上年資一共4816元,每月領取金額則變2377元,一年就減少2萬9268元。若以65歲開始領、國人平均壽命83歲計算,相當於少領52萬6824元。

根據勞保局統計,曾經符合國民年金資格的人數約有984萬人,目前被保險人數則爲330萬餘人,而國保生效卻有欠費者共有192萬人,已退保人數達204萬人;另外,在欠費的396萬人中,約有221萬人連1期都沒有繳過。

勞保局說,如果被保險人從國民年金開辦迄今從未繳費過,保費累計下來也是一筆可觀的數目,因此符合個人年所得未達50萬元者,可辦理分期繳納,最多可分40期,反之若不符合資格者,必須得一次繳清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