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企業如何通過跨境電商出海?(海關答疑)
杭州海關:
我們公司主要生產家居產品,也註冊了自主品牌,計劃通過跨境電商的業務模式開拓海外市場,想諮詢具體應如何操作?
浙江某家居用品企業負責人 李女士
李女士:
跨境電商新業態是數字經濟與實體產業深度融合的外貿新模式,近年來快速發展,在“買全球、賣全球”方面的潛力持續釋放、優勢逐漸鞏固。
貴公司想要通過跨境電商出口商品,可以在已有的跨境電商平臺上開設店鋪,也可以在國外自主開設獨立的銷售平臺,由此完成商品的線上交易。
在具體操作中,跨境電商出口主要有4種業務模式可以選擇,分別爲:跨境電商零售出口(海關監管代碼9610)、跨境電商保稅出口(海關監管代碼1210)、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直接出口(海關監管代碼9710)和跨境電商海外倉出口(海關監管代碼9810)。
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具體爲您介紹如下:
■ 跨境電商零售出口業務模式
該業務模式主要針對小批量、多品名、高頻次的跨境電商出口訂單,這也是目前國內中小電商賣家採取最多的跨境電商出口業務模式。
賣家企業在跨境電商平臺接到境外消費者訂單後,可以通過國際快遞直接發貨,也可以交由專業的物流公司進行集貨,再統一通過空運或者海運方式發往海外。相較於一般貿易出口,這種模式的交易鏈路更短、綜合成本更低,能夠有效提升通關效率、節約通關成本。
■ 跨境電商保稅出口業務模式
該業務模式主要針對大批量出口、需要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跨境電商企業。在跨境電商保稅出口模式中,企業可以先將國內貨物運輸到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進行存儲,依託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倉儲、分撥集散、國際運輸”等功能,通過跨境電商平臺進行分拆銷售。
■ 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直接出口業務模式
該業務模式主要適用於企業對企業的大批量交易場景。境內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平臺與境外企業達成交易後,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直接出口送達境外企業,並向海關傳輸相關電子數據。
■ 跨境電商海外倉出口業務模式
在該業務模式中,境內企業可以先將出口貨物通過跨境物流運輸至自營或第三方海外倉,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實現交易後,從海外倉將商品直接向境外消費者發貨。該模式通過倉儲前置,有效縮短商品配送時間,從而提升客戶體驗,適合海外市場需求旺盛、備貨需求量大的跨境電商商品。
■ 海關提醒
爲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海關總署近期發佈了一系列優化跨境電商出口監管措施公告。比如,針對跨境電商海外倉出口,海關總署明確自2024年12月15日起,取消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企業備案;針對跨境電商零售出口,海關推出跨關區退貨監管模式,積極保障新業態持續健康發展。貴公司可關注相關公告,更便利地完成跨境電商業務。
此外,在“品牌出海”的過程中,建議貴公司充分了解目的地國家(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比如產品質量標準、知識產權保護、廣告宣傳規定等方面。同時,爲了更好地保護企業的自主知識產權,貴公司還可以申請辦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海關會在進出口監管環節,對備案的知識產權進行主動保護。
(杭州海關所屬錢江海關駐下沙辦事處跨境電子商務後續管理科副科長 嚴 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