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通星驛違反交易信息管理規定被罰180萬,曾因跳碼直接影響新大陸業績
近日,根據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國通星驛")因違反交易信息管理規定,被人民銀行警告,並處罰款180萬元。同時,時任國通星驛副總經理、總經理施某揚對上述違法行爲負有責任,被人民銀行予以警告,並處罰款9萬元。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日期爲3月27日。
1月22日,央行貴州省分行公佈數則行政處罰公示表,國通星驛因KYC不利被罰。
罰單顯示,國通星驛貴州分公司因對可疑交易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未按協議規定及時將交易資金結算到特約商戶的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未嚴格履行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三項違法行爲類型被沒收違法所得4.122萬元,罰款9萬元。這也是央行貴州省分行今年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今年1月5日,央行甘肅省分行公佈的開年首張罰單,落在了國通星驛甘肅分公司身上。因未落實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要求,特約商戶本地化經營和管理不到位,該公司被警告,並處罰款56萬元。
去年12月,國通星驛廣西分公司因未準確標識並完整發送交易信息被罰款3萬元。去年6月,國通星驛因存在"爲不滿足條件的特約商戶提供T+0收單服務"的違法行爲,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01.99萬元,並處罰款50萬元。
國通星驛還在2021年因12項違法違規行爲被央行福州中心支行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61萬元,並處6710萬元天價罰款。
據工商信息,國通星驛成立於2010年6月,於2012年獲支付牌照,公司注資爲3億元,可從事全國範圍內的銀行卡收單業務,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7年6月26日。目前,國通星驛的主營業務是向商戶提供銀行卡支付、掃碼支付、NFC支付、刷臉支付等綜合支付服務,圍繞"星驛付"、"星通寶"、"陸POS"、"小陸"、"星支付"、"星驛夥伴"、"郵驛付"、"郵政便民服務站"等子品牌展業。上市公司新大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是其控股股東。
另外,國通星驛因"跳碼"事件需退還金額約7.56億元,致使2022年淨虧損8.23億元,同比2021年的0.83億元,下降約1091%。受此影響,2022年新大陸營收73.69億元,同比下降4.2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3.81億元,較之2021年的7.04億元,同比下降154.20%,由盈轉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