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老師撂成語指同事不忠...竟寄給全校303人 判刑出爐

臺中某高中莊姓國文老師和林姓同事有紛爭,寫電子郵件以「偷人」、「羅敷有夫、使君爲婦」等成語指控,還寄給全校303位教職員;法院認爲,莊使用該成語讓閱覽者認爲林婚姻不忠,也與公共利益無關,以她有損爲人師表,依誹謗罪判她拘役50日,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莊姓老師今年4月12日用學校電子信箱寫下「林老師的道德尺度也是令人瞠目結舌了呵呵」、「林老師都完全不會做『偷人』什麼的事吧?」,還說「什麼羅敷有夫使君有婦的公然放閃」等語。

檢方查,莊還將該文件寄送給全校303名教職員,以此公開指摘、傳述毀損林姓老師的名譽,足以貶損林人格與社會評價。

臺中地院審理時,莊矢口否認誹謗,辯稱是林先提到她偷電,自己只是在回覆林「偷」這個字,爲了對比林說她偷電的荒謬性等語。

法院查,莊信中寫到「羅敷有夫」、「使君有婦」都是有典故的成語,「羅敷有夫」現今是指婦女已婚,而「使君有婦」則用來比喻男子已娶,至於「偷人」的釋義則是婦人與人通姦。

法院認爲,莊信中提及「偷人」、「全校皆知的著名偷人事件」同時使用男女婚姻關係的2個成語,已有指摘、傳述林男女關係不當的具體情事,屬於事實陳述類型的言論,會使閱覽文字的人,認爲林有對婚姻不忠行爲,侵害其名譽明確。

法院也說,莊是國文老師,對「偷人」、「羅敷有夫」,「使君有婦」意思難以推諉不知,仍撰寫該郵件寄給全校教職員,主觀顯有誹謗故意,且該內容不但與林婚姻狀態不符,且是其個人私生活領域與公共利益無關,不能以言論自由作爲阻卻違法事由。

法院審酌,莊身爲高中國文老師,因細故和林姓老師紛爭,不思理性溝通,卻以學校電子郵件寄信給全校教職員誹謗林,犯罪所生損害不可謂不大,有損爲人師表之表率,犯後又否認沒和解,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莊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