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信良涉貪同案「白手套里長」提抗告 臺南高分院裁定結果出爐

臺南市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被控與前臺南市議長郭信良,在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中藉勢藉端向工程顧問公司索賄被羈押後,委託律師提起抗告,但被臺南高分院駁回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南市議長郭信良被控與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在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中,藉勢藉端向工程顧問公司索賄1300萬元,本月7日晚間2人被臺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後,郭信良先提抗告,被臺南高分院14日裁定駁回且不得再抗告後,近日高進見也提抗告,但今天同樣被臺南高分院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臺南地院原本認爲,郭、高2人所辯與卷內證物不相符,也未提出合理解釋,有檢方聲請書所載事實,及被告、共犯部分供述、證人證述及監聽譯文等證物佐證,足認2人涉藉勢藉端收賄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高進見委任律師提抗告否認犯行,還辯稱此案金流是先前預購抵費地協議的和解金,原審裁定羈押認定事實有誤,無羈押必要。

不過,二審合議庭今天認爲,高進見確實涉有檢察官所指罪嫌,且嫌疑已至重大程度,加上所涉罪名均屬重罪,也有湮滅、僞造證據的事實,以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基於供述證據極易受到干擾,尚待追查的證據有遭僞造、變造或滅失的可能性,爲能詳細查明被告與共犯之間的分工情節與涉案程度,以利追訴、審判的進行,原審裁定羈押被告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不當或違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