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少女當小老師遭淫猥!她深埋9年不忍了 彰化狼師下場出爐
▲女孩遭代課狼師猥褻得逞,10年後提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某國中國文科代課老師,10年前對一名國一女學生伸魔掌襲胸,抱抱親吻,完事後以送香水及卡片作爲獎勵、又以成績優異爲由,邀其吃飯,要她隔褲摸下體打手槍猥褻得逞,去年女孩將狼師惡行公佈在網路,全案才曝光,該名狼師以100萬元與女孩成立調解,法官依犯對於未滿14歲女子爲猥褻行爲,共3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判決書內容指出,該名代課老師於2013年8月30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2014年2月1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爲彰化縣某國中國文科代課老師,女孩當時擔任國中一年級國文小老師的學生,未滿14歲。
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間,某日下午16時許,分別在該國中內及大馬路上,狼師要求女孩到車內藉口要載她返家,隨即對其擁抱、親吻並撫摸其胸部,且給予香水及卡片作爲獎勵。接着又在某停車場內,狼師又以女孩成績優異給予獎勵爲由相約吃飯,又對她擁抱、親吻並撫摸胸部,並要求女孩用手隔褲碰其下體,接着便自行打手槍。直至去年2023年6月25日女孩在臉書上揭發狼師惡行並報警處理。
法官審酌被告身爲女孩老師,不善盡爲人師表,竟爲滿足一己私慾,明知當時女孩未滿14歲,性自主觀念未臻成熟,卻對女孩犯下猥褻犯行,對女孩身心發育及人格發展造成不良影響。由於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且與女孩以100萬元達成調解,依犯對於未滿十四歲女子爲猥褻行爲,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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