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出臺15項措施 進一步推動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
來源: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北京1月5日訊(記者顧陽)海關總署5日公佈出臺支持新時代進一步推動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15項措施,圍繞以大開放促進大開發、促進特色優勢產業發展、築牢國門安全屏障、支持打造一流口岸營商環境等4方面進一步推動西部地區形成大保護、大開發、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高水平服務西部地區以大開放促進大開發。支持西部地區開放口岸建設,提升開放通道能級,釋放開放平臺動能,促進開放發展協同。具體措施包括支持確有需要且符合條件的地區按規定程序申請口岸開放或擴大開放,支持智慧口岸建設,豐富和完善口岸功能;探索創新江海聯運、鐵海聯運等海關監管便利化措施,支持多式聯運高質量發展;支持成都、重慶、昆明、西安、烏魯木齊等建設國際航空樞紐等。
高質量促進西部地區發展特色優勢產業。支持西部地區優勢產業擴大集羣、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特色產業加快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創新、邊境貿易有序穩定。主要措施包括支持西部地區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支持傳統產業企業進口先進技術、重要設備、關鍵零部件等開展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符合條件的區外企業申請開展“兩頭在外”的高附加值保稅維修業務等。
高效能築牢西部地區國門安全屏障。圍繞築牢國門生態生物安全防線,促進糧食、能礦資源等重點領域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維護安全發展環境,推出了以下具體舉措:建立完善動植物疫情疫病聯合監測控制機制,防範動植物疫情疫病傳入和外來物種入侵,維護好長江、黃河等生態環境安全屏障;支持西部地區海關與地方共建口岸傳染病聯防聯控機制,提升傳染病跨境傳播的聯防聯控能力等。
高標準支持西部地區打造一流口岸營商環境。着力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優化企業服務質效,深化海關監管服務協作,助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口岸營商環境。主要措施包括支持西部地區具備條件的口岸城市納入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試點城市,支持更多海關改革舉措優先在西部地區複製推廣;發揮“海關關長送政策上門”等機制作用,加強助企紓困個性化服務;高質量實施RCEP等自貿協定。
據瞭解,近年來,海關總署通過多項措施共同發力,推動西部地區開放程度不斷提高,外貿實現較快發展。2020年至2023年,西部地區進出口總值由2.96萬億元增至3.74萬億元,年均增長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