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臺中新光三越氣爆 揭開工安不能說的秘密(蘇南)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釀4死37傷,事故原因初判與室內裝修施工不當有關。(消防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新光三越百貨臺中店於2月13日發生嚴重氣爆,釀成4人死亡、37人輕重傷;事故原因初判與室內裝修施工不當有關。警方調查,當時施工廠商疑似使用「砂輪機」切割瓦斯管線,導致氣體外泄引發爆炸。臺中市消防局證實,發生爆炸的12樓原本設有「瓦斯防漏消防設備」但卻遭關閉,已違反相關安全規範。這簡直是5年前臺北錢櫃KTV火災案的翻版,當時施工時也是事前未作「消防防護計劃」,消防安全設備遭關閉的人爲過失。

何況新光三越於氣爆災害發生時沒有廣播通知客人趕快逃生?廣播器材壞了嗎?臺中市都發局表示,新光三越沒有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而違法施工!一般的室內裝修案都需要有簽證的建築師負責監造(建築法第60條)。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1條:「本辦法依建築法第77條之2第4項規定訂定之。」所以室內裝修案也是需要有建築師等人負責監造。

但現在有些室內設計案或許金額小,如果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通常是由建築師或室內設計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辦理,但後者只要參加室內設計訓練達21小時以上就可以。這個規定太寬鬆了,難怪室內裝修案糾紛連連,甚至出現「裝潢蟑螂」?

其實,有些一般家庭的小金額室內裝修,很多是因爲法規太空泛導致他們不去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建議主管機關修法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從《建築法》獨立出來,減少目前市場上有些建築師既不設計劃圖也不監造,只要幫沒有證照的室裝業者簽名蓋章,這樣就可以拿錢,徒然增加民衆與室裝業者的負擔,這是目前室內裝修市場上不能說出的秘密!

室內裝修施工涉及機水電、管線類的問題很大;但水電、管路等小型承包業可能沒有工班協調、風險管控等安全管理觀念?目前法規是要求由建築師擔任監造人,有些小案子也可以由室內設計專業設計技術人員擔任監造。但以上專業者通常對於水電、管路的監管知識很薄弱?就是因爲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報準開工,需要繳規費又被列入管制,對業主負擔不輕鬆,造成有些小金額的家庭室內裝修比較少報開工?

但對新光三越這樣大面積的美食街、商場之公衆場所,尤其是室內裝修改裝案,本來裡面就已經既存很多瓦斯管及大量易燃物等致災物質,業者卻沒有依法規辦理。臺中地檢署不排除以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

本案意外事故的最大原因,無非是業者和施工單位便宜行事,沒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就偷偷地自行動工,這種現象在國內很多室裝案場並不少見。建議私人案件的裝修工程規定在一定金額以上(例如500萬元),應修法建立監造制度並且落實執行,就如同公共工程室內設計也都規定須有監造制度,並且要修法建立規範,針對有公共安全之虞的瓦斯之設計、施工與安全管理,要求朝向智慧化、自動化監控。

(作者爲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營建系名譽教授)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