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憲判出爐 鍾佳濱示範「綠能你不能」!(邱子安)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右)、司改會常務董事林俊宏(中)、全律會律師研習所副執行長李荃和(左)列席分享釋憲結果的看法,引發違反憲判爭議。(黃世麒攝)

推翻國會改革法案的113憲判9甫出爐,立院司委會召委鍾佳濱,就用違背議事中立,違反新出爐憲判的方式,邀請兩位側翼爲執政黨擦脂抹粉。民進黨毀憲亂政,凌駕在制度之上,不到4天就不遵守新憲判;更凸顯憲判所寫要件荒謬,連綠委都遵守不了!

10月28日司委會專題報告,除了立監兩院秘書長列席,還有兩位民間人士,司改會常董林俊宏及北律憲委會李荃和。這兩個單位近年都變成民進黨側翼,北律更是在國會改革修法期間「週末加班」發聲明稿嗆藍白,被不少律師會員公開質疑未經公會程序。自然,兩人在司委會的發言,果然是護航當道,鍾佳濱請這兩個人,在國會羞辱國會。

更嚴重的是,若非公聽會或調查權,常設委員會有無權限邀請會外人士向有爭論,過去就因此使陳爲廷在立法院嗆教長蔣偉寧事件。無法可依,自引發爭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56條第2項規定,召開公聽會最多依正反意見邀請會外人士15人,慣例上立院都把正反意見,按黨團席次推薦。鍾佳濱自己邀兩個人,參照公聽會標準,這已違反了立法委員行爲法第9條的主席中立原則!

令人無語的是,憲判出爐後,鍾週末有時間聯繫兩位側翼,命議事人員加班發公文,卻沒時間仔細閱讀憲判,發現自己議事越權!113憲判9採取非常形式的表面切割,院會質詢、委員會詢問、人事審查、調查權行使,概念通通區別開來,不許混淆。基此,常態的委員會議事,前有爭議,目前更是篤定,不能邀請會外人士。如今,除非行使調查權,否則立院無權讓會外人士發言,惟調查權又有兩點制約:1.僅能由院會決議成立,2.要保障少數立委參與(208段)。

比起「私設刑堂」讓周萬來報告,鍾佳濱這場專報馬上違反新鮮出爐不到4天的憲法判決,其實更爲嚴重。一方面再次公然挑釁體制,示範「綠能你不能」;另一方面展示了憲法法庭的荒謬嚴苛要件,其實連綠委也無從、不願遵守!(作者爲前國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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