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爆特權借款買豪宅!臺肥原本說是「通案」 突改口了

圖文/鏡週刊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遭爆當年買臺北市南港7,200萬元豪宅,且曾施壓臺肥公司借款2成房價,臺肥昨(7日)先解釋「這是通案,不只借給韓國瑜!」並曾向金管會請示、取得覈准;不過遭到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打槍後,再發澄清稿改口稱基於保密規定,不宜再對相關問題迴應。

韓國瑜選舉主打庶民牌,卻被週刊踢爆斥資7,200萬元購入南港豪宅,接着被民進黨籍立委林俊憲加碼爆料,由於當年豪宅房貸只能5成,「你有沒有發存證信函要求臺肥另外再多借你房價2成?」「再問韓市長,你有沒有收到臺肥拒絕另外借你兩成的存證信函?」「還要問韓市長,被臺肥拒絕後,有沒有找政治人物去施壓臺肥,扭轉結果?」

現任臺北市副市長的黃珊珊,遭質疑當年居間施壓,她昨在臉書發4點聲明,稱2012年當市議員期間,數位選區選民陳情跟臺肥有預售貸款成數問題,是受當年6月中央銀行打房政策影響,幫他們約時任臺肥董事長鍾榮吉反映困難,後來她便未再介入,而韓國瑜並非陳情人,「那時候我不認識韓國瑜,不知道李佳芬是誰」。

臺肥昨上午澄清,表示2012年因法令更改,原能貸款7成的豪宅隨後降爲5成,導致部分買家無法負擔,因此要求臺肥借款。臺肥爲此尋求律師幫助並請示金管會,纔對有需要的住戶提供借款,「不只韓國瑜、當時所有購買的住戶若有需要的臺肥都有借,甚至現在還有繼續還款的,這個不是個案、是通案!」

不過,顧立雄對此打臉,借錢給人不是特許事業,沒有要經過金管會允許的事情,「如果臺肥的講法是要經過金管會同意才借,這是魚目混珠的講法,這我不能接受。」另外也指出臺肥屬於公開發行公司,借款須符合《公司法》第15條規定,公司資金不可借貸與任何人,不過有2例外,一是公司間業務行號往來、二是短期融資必要,但不得超過公司淨值40%。顧立雄強調,韓國瑜和臺肥的這筆借貸,是否符合《公司法》就要由臺肥來說明,「但我聽說這貸款分成20年,如果是這樣就不是短期融資。」

臺肥發佈聲明稿澄清,強調媒體爆料與南港豪宅之報導市場傳言或臆測,因此不予置評;另外上午對韓國瑜借款屬「通案」一事,改口稱「對公司客戶權益保障及恪遵公司業務機密的保密規定,不宜再對相關問題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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