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水費提前至2016上路 全臺近6千戶受影響

全臺水庫蓄水持續下滑。(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經濟部30日表示,降雨不足,全臺旱象難解,原規劃2017年實施的耗水費,將提前至2016年上路,全臺每月用水量大於1,000度的5,886戶用水大戶,會在水費中加收10%至30的耗水費。

全臺水情不佳,經濟部於1月29日宣佈,春節後部分地區將開始實施二階限水,目前決議實施1期稻作停灌的面積,已超過4萬3,000公頃,面積爲史上第2大(第1爲2004年,約6萬5,000公頃)。

經濟部指出,爲鼓勵節水,並回應社會各界對於落實用水正義的訴求,決定加速推動徵收耗水費政策,於2016年開始徵收。

經濟部說明,目前規劃的徵收原則包括:第1,用水大戶優先徵收,不影響一般民生用戶;第2,營利單位優先徵收;第3,用水越多徵收越多;第4,對努力節水者提供減徵措施,最高可減徵60%;第5,專款專用,徵收款項用於水資源保護、輔導節約用水等。

經濟部2014年統計資料顯示,全臺每月用水量大於1,000度的用戶,共計5,886戶,年用水量約7.25億噸,佔用水總和26.1%。

經濟部解釋,作爲徵收耗水費法源水利修正案,以及配套有關省水器材法制化的自來水法修正案,已完成跨部會協商,並決定於農曆年前提行政院審議,積極爭取立法院支持,在下個會期完成修法,以達到2016年開始徵收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