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父半年內虐打6歲兒…浸熱水助「退瘀」致溺斃 法官重判囚16年
1名男子前年從母親手中接回6歲兒子照顧,但去年間因管教問題,半年內不但多次用衣架怒打兒子,而且逼迫對方赤裸罰站,由於擔心被學校發現傷勢,所以狠父不時爲兒子請假。示意圖/ingimage
根據判決書,涉案38歲徐姓男子曾因詐欺罪而被判入獄3年8個月,早於男童4歲時,徐男已經開始虐兒,包括涉嫌徒手、用藤條和熱熔膠「管教」兒子,臺中市政府當時已經命令徐男接受親職教育課程,其母親一直照顧男孫,直到前年底再由徐男接回親自照顧。父子和丁姓女友住在臺中市豐原區,當中徐男從事市場工作。
由去年1月起,徐男認爲6歲兒子不服管教,多次用衣架等硬物毆打兒子,除了逼迫男童裸體罰站之外,還叫他將膠樽高舉過頭,徐男更用手機拍攝在浴室內教訓兒子的影片,徐男經常向幼稚園請假,防止被學校和社工發現虐兒,其間只是用藥膏塗抹兒子傷口。
到了去年5月29日,徐男再次用衣架和電線怒打兒子,致其頭臉、背部和四肢等有多處瘀傷,於是再爲兒子連續請假數天。他命令完兒子罰站後,「忽發奇想」要求兒子浸在裝有熱水的塑膠收納箱內,以協助「加速退瘀」,繼而獨留兒子大約15分鐘。
最終兒子浸熱水後下背部皮下廣泛出血,引發橫紋肌溶解症,意識開始模糊,並在水箱內遇溺。徐男事後才驚悉事件,將兒子抱出客廳進行急救,丁女立即報警送院搶救。醫生揭發男童全身有多達42處傷痕,懷疑案件涉及虐兒,於是通知警方,男童最終延至去年6月1日不治。
徐男同月被捕,去年9月被控凌虐未成年人致死罪名,一直羈押至今。案件從上月29日至本月1日連續審理3日,同時傳召兒童醫院醫生、法醫、學校教師,徐男同居人、徐男母親等人出庭作證。
辯方律師指出,被告已經認罪,承認疏忽獨留兒子在浴室內,但因教育程度低和醫學常識不足,未能估計「退瘀」方法會導致兒子橫紋肌溶解症,才釀成意外,應以過失致死罪處理,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但檢察官在庭上強調,被告案發前已有家暴紀錄,但仍然變本加厲,案發時持續毆打兒子,甚至擔心罪行曝光,不停爲兒子請假,加上被告有詐欺罪案底,明顯守法觀念薄弱,要求判處13年6月至16年刑期,最終被告判監16年,案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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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