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連署藻礁公投能否撤回? 中選會:到了第2階段就沒辦法
綠委羅美玲今日於立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表示,許多民衆日前連署「珍愛藻礁公投案」,現在若反悔想撤回,是否可以做到?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迴應,目前依法無據,到了第2階段就沒辦法撤回。
李進勇說,他國確實有撤回連署的法規,但我們沒有,若要修法恐曠日廢時,現階段解決的辦法,就是請當事人向提案人提出撤回連署。若提案人不理睬,可透過《民法》提出訴訟,但等到完結,公投案恐怕也已結束。
羅美玲另指出,現在《罷免法》的罷免條件是「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但這對於單一選區而言,門檻太低,對複數選區來說,門檻又太高。
羅美玲表示,中選會應該要扮演更多角色,公投法規也有檢討空間,李進勇說,公投部分會再來檢討,而《罷免法》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中選會是選務機關,若內政部提出討論,中選會也會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