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進口4300劑快篩送選民「不算買票」 違反醫材法被起訴
▲張榮法(左起)利用不知情的妻子等人名義,涉嫌違法輸入新冠快篩試劑被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2022年代表新黨參選臺北市議員的張榮法,利用妻子與親友名義,從海外購買4300劑新冠病毒試劑,並在競選總部無償提供給選民使用,臺北地檢署接獲情資展開偵辦,並查扣到剩下的1835劑,檢察官考量民衆證稱,不會因收到試劑改變投票意向,認定不構成《選罷法》賄選罪,改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起訴張榮法。
張榮法在競選臺北市中正萬華區市議員時,曾爲新冠肺炎疫情破口爭議,當街攔下在市場拜票的民進黨市長候選人陳時中,大喊「萬華不是破口」,張榮法遭警方架離後,指控陳時中涉嫌傷害、妨害他人選舉等罪,結果檢察官認爲事件與陳時中無關,行政簽結。
不過檢察官另外根據情資懷疑,張榮法在2022年4月間,明知政府爲了因應疫情,只開放民衆從國外輸入「個人自用」的新冠試劑,但限制每人一次且不得超過100劑,卻利用妻子等43人名義,購買大陸廈門寶太生物科技公司製造的試劑,在自己成立競選總部時,無償送給到場民衆。
雖然快篩試劑的報關完稅價格每劑15元,張榮法競總宣稱市價100元,價值不高,不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願,且張榮法在文宣上註明試劑是「借用」,不見得有行賄買票犯意,認爲不構成買票賄選,但他自行進口醫療器材的行爲已違法,仍依《醫療器材管理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