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白裡候選人送快篩試劑賄選遭士檢起訴 調查後更涉犯《反滲透法》
清白裡裡長邱瑞蓮贈送快篩試劑涉賄選,士檢起訴首起快篩試劑來自大陸犯《反滲透法》。(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內湖區清白裡裡長候選人邱瑞蓮,26日以474票落選,調查局今年9月間已接獲情資,發現邱早在3個月前以贈送快篩試劑,希望里民能在年底九合一選舉投她一票,遭控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涉嫌賄選,士林地檢署28日偵結,認定除賄選起訴外,因快篩試劑來自大陸,屬於受到境外敵對勢力資助,又犯違反《反滲透法》、《醫療器材管理法》,一併遭起訴。
檢調指出,邱瑞蓮今年5、6月間,透過微信將人頭資料傳給「臺工部」、「廈門寶太公司」,自大陸申報進口6000支,6月間在清白社區發展協會等處,議定由邱參選里長,陳則擔任輔選工作,共同處理選舉事務,並在6月18日、22日在臉書發佈具有「清白裡裡民」、「設籍清白裡裡民」資格者,可領取快篩試劑5支。
馬姓里民等9人均證稱,邱發送傳單,而陳姓助選員則表示,在8月29日登記參選里長,希望里民能投她一票,而當時快篩試劑不易購得,每劑要價數百元,但邱當時解釋,是臺商協會的吳姓朋友贈送給她,她出於好意纔會發送給里民,檢察官並不採信。
另外,因新冠病毒快篩試劑屬於第三級醫療器材,依法只有醫療器材商、藥局纔可以販賣,而且邱瑞連發送的快篩試劑來自大陸,屬於「境外敵對勢力的政府所屬組織、機構或派遣之人」,邱瑞蓮受滲透來源的資助,涉犯《反滲透法》,一併遭起訴,若違反選罷法將加重其刑2分之1。
60歲邱瑞蓮擔任內湖區清白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國民黨推薦參選里長,邱在臉書上寫「以往一直是幫人輔選擡轎,今年突破自我,登記參選!」26日開票,邱瑞蓮僅獲2126票,輸給陳東源474票,邱敗選,26日晚間8點多在臉書貼出「有負衆望,仍感謝大家相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