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4歲女童疑遭未滿12歲男孩殺害,家屬:“這男孩太平靜了”,案發後不止一次撒謊

(原標題:湖北4歲女童疑遭未滿12歲男孩殺害,家屬:“這男孩太平靜了”,案發後不止一次撒謊)

近日,湖北荊州一村民在微博發文稱,他4歲半的女兒被未滿12週歲的男孩殺害。文中介紹說,殺害女童的男孩趁着女童父母外出之際,將女童帶入村中廢棄菜園,先是徒手掐至昏迷,再將女童頭朝下拖入菜園茅坑屋的糞缸裡,最終女童窒息死亡。

“後來,肇事男孩承認,這僅僅是因爲我女兒和他3歲多的妹妹因爲玩具吵鬧過,他就想讓我女兒從世界上消失。”被害女童泡泡(化名)的父親鄭先生(化名)在文中說。

被害女童外婆:男孩殺害外孫女後

還用磚頭、木塊等物壓住

11月8日,記者來到了本案發生地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鬥湖堤鎮佔橋村,這是公安縣下轄16個鄉鎮中距離縣中心較近的行政村,距離公安縣人民政府和公安縣公安局均僅有10分鐘左右車程。本案發生地佔橋村距離長江數百米之遙,村周邊有不少物流企業和小工廠。

村裡多位村民表示,對這起案件有所耳聞。“太殘忍了,這麼大的事,大家很快都知道了。”“那小女孩太可憐了。”“那兩家就住門對門,平時村裡的孩子們常在一起玩的,真不知道怎麼就變成了這樣。”村民說道。

在佔橋村村民的指引下,記者來到了被害女孩泡泡的家。這是一幢在農村常見的兩層自建房,房子一側有一片菜地,另一側有小貨車正在地裡收些什麼。泡泡的父母沒在家,家中只有泡泡的外公、外婆居住。一提起死去的外孫女,泡泡外婆的眼淚就流了下來。“我就只有一個女兒,我女兒也就只有泡泡這一個女兒,泡泡被殺的時候是4歲3個月零2天。這孩子被殺害,對我們一家影響太大了。”說起遇害的外孫女,泡泡的外婆呆呆地沉默良久,說道。

泡泡的外婆說,自己一家五口人,女婿不是本村人,平時在外地工作,老兩口和女兒鄧女士(化名)是佔橋村本地人。家中唯一的孫女泡泡,在距家不遠的公安縣油江初級中學附屬幼兒園上學。而殺害泡泡的犯罪嫌疑人小東(化名)則是泡泡一家的對門鄰居。

泡泡的外婆斷斷續續地回憶說,2023年8月30日18時左右,一家人發現泡泡不見了,開始在村中四處尋找,到後來則發動整個佔橋村四組的村民一起找。在佔橋村四組村民的回憶中,這場搜尋持續了約兩個小時。

在泡泡父親鄭先生微博發文的自述中,從監控錄像推測,泡泡遇害的過程很短:“那男孩哄騙我女兒說,要帶她到一個好玩的地方,把她領到了菜園裡,監控錄像顯示此時是18:29。附近無監控攝像頭可看到菜園內,到了18:43,那男孩作案完畢後離開菜園,全程只用了14分鐘左右。”鄭先生在文中說,“監控顯示,那男孩子離開菜園時,裝作若無其事,是蹦躂着離開的。他還在菜園門外的一處矮樹藏着,向菜園內偷看了幾分鐘,似乎是確定萬無一失才返回。”

監控錄像畫面中,小東帶着泡泡走進菜園

泡泡外婆講述了自己在案發後聽到的作案細節:“他(小東)把泡泡按到了糞缸裡,還拿菜園裡的磚頭、木塊把那裡壓了起來,不讓人發現。”

說起小東殺害泡泡的動機,泡泡的外婆說,自己到現在也想不通:“我家泡泡和他家的小妹妹總在一起玩,幾乎沒有一天不在一起玩的。他家小妹妹3歲多,比泡泡小1歲。按照我們後來聽到警方轉述的這男孩子的說法,他認爲我家泡泡搶他妹妹的玩具,看到兩個小女孩因爲玩具吵鬧過,他就想讓泡泡從世界上消失。都是小孩子,怎麼會這樣……”

茅坑屋內的糞缸

據附近村民透露,泡泡的外公、外婆均持有殘疾證,近年來身體狀況一般,泡泡遇害一事對老兩口打擊很大。“泡泡的外公頭部有些疾病,外婆則患有白化病。”一位村民說道。泡泡的外婆說,她現在70多歲,近年又患了腦梗、心梗和高血壓,案件發生後,她一直感覺整個人昏昏沉沉的,不能去想孩子被害的事,一想就覺得胸口發悶。

泡泡外婆告訴記者,案件發生後,在當地政府部門、公安部門和村大隊的協調下,小東的父母賠償了自己一家約30萬元。此後,一家人給一直停放在殯儀館的泡泡完成了火化。“但小東的父母沒有來過家裡賠禮道歉。”泡泡外婆補充道。

記者通過泡泡外婆與泡泡的媽媽鄧女士取得了聯繫,但鄧女士表示自己不願接受採訪。

村民:案發後很長時間裡

大家不敢走那附近的路

佔橋村村民帶記者來到了泡泡遺體被發現的菜園子。這是一處夾在村裡兩座自建房之間的菜園,外圍由低矮的圍欄圍起。菜園內大部分土地荒草叢生,少量土地有村民種植的綠葉植物。此處位於佔橋村四組的邊緣,一道圍牆之外,是佔橋村近年建設的城中新村。記者步行估算,該菜園距離泡泡一家有200餘米。“

菜園裡那塊藍色廢棄門板後面是個圍欄,裡面是用磚頭和木塊堆成的一個茅坑房。案發時,這小房裡有一口糞缸,那是村裡人用來收集糞便用的。案子發生後,裡面的部分物品被警方拿走了,但這個簡陋的小屋還在。”村民張先生(化名)說道。

案發現場的茅坑屋

在泡泡外婆的陳述中,小東作案後,不僅有隱藏現場的行爲,更令她吃驚的,是小東在案發後的從容態度。

“這男孩子(小東),膽子大得很。”泡泡的外婆說,“事發那天晚上,有4個民警圍着這男孩子問話,他看起來卻一點事都沒有。一個11歲的孩子,像是30歲似的。”

泡泡外婆說,事發當天19點左右,她在尋找泡泡的過程中,和小東打過照面,她問道:“你到底把泡泡妹妹帶到哪裡去了?”在泡泡外婆記憶中,小東回答說,帶到村委會那邊空地去了。

事後的調查發現,小東撒了謊。他所說的“村委會那邊空地”,與泡泡遇害的菜園有着一段距離。“這男孩子膽子也太大了,太平靜了。他當時說的這些謊話,害得我們一時找不到泡泡。”泡泡外婆說。

泡泡父親鄭先生在微博發文的自述中指出,男孩小東在案發當晚不止一次說謊。除了對泡泡外婆說的這次謊外,小東還將泡泡母親鄧女士帶到了其他路上,謊稱看到泡泡回家了,“此時警察也在現場,他(小東)當着警察的面又撒了謊。”

鎖定小東嫌疑的關鍵線索,是正對着案發菜園的監控攝像頭拍攝到了小東領着泡泡進入菜園,以及小東十餘分鐘後獨自一人離開菜園的影像。

村民告訴記者,這架監控攝像頭剛裝一年左右,“那是我們這一帶農村不久前推行監控攝像頭普及工作時,有關部門裝上去的,沒想到在這事上派上了用場。”

多位村民表示,村裡小孩子在一起嬉戲是常事,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情。有村民介紹說,佔橋村四組距離鎮上的油江初級中學很近,這一帶的孩子們從幼兒園到初中,幾乎都在這所學校及其附屬的小學、幼兒園上學,相互間碰面的機會很多。泡泡和小東也在這所學校就讀。油江初級中學附屬幼兒園李主任告訴記者,泡泡在該園上過學,但關於該女孩的具體情況自己不掌握。

公安縣油江初級中學

據村民介紹,在佔橋村四組,大部分青壯年都在外打工,平日村裡老人、小孩居多,各家之間較爲熟稔。也因此,對發生這樣的案件,村民們十分震驚。

“小東的父母都不是佔橋村村民,平時在外地打工。他家在我們村裡的房子是租的,搬來有五年左右了。”村民張先生說,“平時,是小東的爺爺奶奶帶着小東和小東3歲多的妹妹。這一家人選擇住在這裡的原因,我想是這裡離油江初級中學很近,方便兩個孩子上學。現在,一家人已經從租的房子裡搬走。”

在張先生眼裡,沒有發現孩子們在事發前有什麼異常:“作案的那小男孩,我看他之前一直挺正常的,還來我家裡坐過呢。直到現在,我都想不通他爲什麼能做出殺人的事。”

張先生還說,泡泡的父母都是上過大學的人,兩口子在村裡人緣不錯,“泡泡的母親鄧女士有教師證,平時除了照顧自家孩子,還會給村裡其他孩子補習功課。我的一個孫子就找她補過數學、英語,平時喊她鄧老師。我實在想不出這一家人會有被人記恨的理由。或許真的就像那小男孩說的,就是出於小孩子之間的矛盾。”有佔橋村村民表示,這起發生在身邊的命案,讓村裡人感到害怕。“從泡泡家到案發菜園的那一小段路,在泡泡去世後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沒什麼人願意從那兒經過了。實在太嚇人了。”村民說道。

案發現場旁的道路

在泡泡父親鄭先生微博發文的自述中,11月初,在案發兩個多月後,他和愛人曾向經辦此案的民警詢問案件進展。辦案民警告訴他,目前肇事男孩在矯正學校,正在走精神以及心理鑑定流程。

記者致電公安縣公安局鬥湖堤鎮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此案詳情請詢問公安縣公安局政工室。”記者撥打公安縣公安局政工室電話,截至截稿前無人接聽。

本案事涉刑事責任年齡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北京中銀(泉州)律師事務所謝嘉璐律師介紹道,近年來,相關法律已對刑事責任年齡做了調整和細化。例如,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但另一方面,對於未成年人犯罪,僅僅呼籲刑事責任年齡的下調恐怕是不夠的,例如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未滿12週歲,若以此爲參考將刑事責任年齡進一步下調,未來仍有可能出現更低齡犯罪者,或許又將衝擊刑事責任年齡的界限。”謝嘉璐介紹,“在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仍然應強調預防爲先,強調監護人應盡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