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返臺、接觸感染者」一律居家隔離!亂跑最重罰15萬、3年刑期
武漢肺炎延燒,昨日傳出有臺商隱匿病情至舞廳消費,導致接觸者出現疑似染病症狀。衛福部今(26)日宣佈,將提升防疫強度,只要從大陸湖北返國者,或曾與確診個案接觸過,一律都要「居家隔離」,不準出門,從大陸湖北以外地區返國者,則需被防疫人員訪視,外出須主動通報。若違反上述規定,最高可罰15萬元,並有刑責問題,若致傳染於人將面臨3年以下徒刑。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召開記者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由於目前疫情變化,甚至有臺商隱匿病情,也沒有自我防護就「趴趴走」,因此決定提高防疫強度。今日起只要從大陸湖北返國者,就需做居家隔離,從大陸湖北以外的地方返國,則須接受居家訪視。
陳時中表示,曾與確診個案接觸過的人,也需要做居家隔離,如要出門都必須向防疫人員通報,否則一律嚴懲。若違反居家隔離的規定者,則需強制隔離,同時可開罰1到15萬元,並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衛福部表示,目前公衛系統無法送餐,居家隔離者必須自行叫外送或託請家人送餐。
▲因應武漢肺炎,北京機場許多旅客戴上口罩。(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衛福部表示,居家隔離意思是到結束之前,都必須待在家中,不準出外上班課等,與自主健康管理強度不同,並會針對不同狀況有不同設定。衛福部解釋,若出現感染症狀,通報醫院後確定是陰性,就會進入自主健康管理,直到發病後14天結束。目前須居家隔離人數,近一兩天少於百人,前幾天的人則需清算,確定後就會要求隔離。
衛福部今也研議中國大陸人士來臺之相關限制,全面禁止中國大陸湖北省人士(含陸生)來臺。暫緩受理中國大陸湖北省以外陸籍人士之觀光旅遊、社會交流、專業交流、醫美健檢等申請,特殊情況則個案審查(防疫交流、人道就醫、專業交流之駐點服務),已發入臺許可證者則推遲來臺。如審查後獲准來臺者,須配合自主健康管理14天。
另外陸生暫緩入臺2周。自中國大陸入境之商務交流人士須配合自主健康管理14天。自中國大陸湖北迴臺之陸籍配偶須限制居住,並配合居家隔離,由地方主管機關主動進行健康監測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