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訴請退回“追求費”被駁回
本報訊 (記者 肖 波 通訊員 張文林)近日,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專門組織人員排隊消費、刷好評產生“服務費”糾紛的案件。專門組織排隊刷評的王某,訴請法院要求被服務商家支付“服務費”,被龍華區法院認定爲“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依法判決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目前,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6月7日至2019年8月13日,經與被告協商,原告王某每天提供50人前往被告的餐館進行排隊消費,並按日結算費用,共計產生“服務費”26.3萬元。被告在支付部分費用後,剩餘19萬元未支付。
法院審理後認爲,雙方通過請託進行排隊消費、刷評論等營銷手段來營造生意紅火的假象,違反了商業道德,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侵害了不特定市場競爭者的利益,同時也會欺騙、誤導消費者選擇與其預期不符的餐館。雙方交易行爲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違背了公序良俗,也與誠信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背道而馳,其交易行爲應屬於絕對無效,故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