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5萬買郭臺銘連署書涉選罷法 計程車工會理事長今遭起訴

去年,鴻海創辦人郭臺銘連署參選總統期間,臺北市計程車駕駛員工會第9屆理事長唐文龍,涉嫌以15萬元取得約390份連署書,臺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起訴唐文龍等7人,另有3人處分不起訴。

郭臺銘和賴佩霞鴻去年9月至11月連署參選總統,檢方指出,唐文龍與工會前理事長鄭釧義,聽聞臺北市北投區里長蘇府庭宣稱欲協助郭臺銘蒐集連署書、事後會答謝的消息,又見該工會倪姓監事在臺北市建國高架橋下的臨時辦公室設攤,嚮往來的計程車司機以1000元收購連署書,認爲買賣連署書差價有利可圖。

於是,唐文龍透過張姓友人蒐集連署書,張男再轉知劉姓、黃姓友人有價對外徵集連署書消息,劉男於10月間成功向一間熱炒店的海姓業者、熱炒店員工和友人募得連署書後,經數人層層蒐集共數十份連署書。

檢方統計,唐文龍以15萬元向劉男取得300份連署書,他也自行從親友取得80至90份連署書。唐文龍於去年10月26日,將他蒐集的連署書放在牛皮紙袋中,帶至蘇府庭的裡辦公室,蘇府庭隔日以連署書格式不符規定及不詳原因,銷燬丟棄此批連署書。

全案經調查局獲悉情資,檢方指揮調查、警察單位偵辦。檢方認定,唐文龍、協助賄賂取得連署書共7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意圖漁利包攬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爲特定人被連署、對連署人期約賄賂使特定人被連署等罪嫌,今提起公訴。

至於海男及兩名協助蒐集連署書女子,檢方考量3人於偵查中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未涉及大額賄賂,影響連署數量亦非大量,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支付國庫2萬至8萬元不等,接受法治教育。

圖爲郭臺銘連署站。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