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貢糖「赭曲毒素A」超標恐傷腎 20包全銷燬開罰3萬元

雲林縣「宏泰糖果行」生產的花生貢糖遭檢出赭曲毒素A超標,因限期未改善,遭開罰3萬元。(食藥署提供)

臺灣夏天潮溼悶熱,食品容易受到真菌毒素污染,對人體造成健康危害。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衛生局監測市售食品,共檢驗243件,僅1件「花生貢糖」產品不合格,遭檢出赭曲毒素A超標,恐對腎臟產生毒性,共回收銷燬4.8公斤,共20包,並依法開罰3萬元。

食藥署今年7到9月與地方衛生局完成243件食品檢驗真菌毒素,包括含米麥類8件、薏仁與藜麥等穀類21件、花生製品104件、紅曲製品15件、咖啡類15件、嬰幼兒食品21件與其他食品59件,結果有1件花生貢糖檢出赭曲毒素A與規定不符。

本次檢驗不合格品項爲雲林縣「宏泰糖果行」生產的花生貢糖,遭檢出赭曲毒素A 45ppb。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明,超出法規限量標準爲3 ppb,地方衛生局已命違規業者限期改正,但復抽驗仍不合格,依《食安法》第17條裁處3萬元罰鍰。

林金富提醒,臺灣高溫潮溼環境下,花生等原料保存不當就容易遭受污染,產生真菌毒素。過去常見於花生的是黃麴毒素,主要是對於肝的影響,而赭曲毒素A則是會影響腎,目前被國際癌症國研究機構列爲2B級致癌物,對於動物有致癌性,但對於人的流行病學資料較不足。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依循《食安法》落實自主管理,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