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管理單一化 7月1日起不再分一般或特殊用途
現行法令把化粧品分成特定用途跟一般,食藥署今天指出,不少民衆誤解特定用途意思是具特定療效,自7月1日起,不再區分類別,並推行登錄制度、建資訊檔案,讓管理單一化。
目前臺灣化粧品管理分爲一般與特定用途2類,其中特定用途化粧品如染燙髮劑、防曬乳等,須查驗登記。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王德原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中指出,但國際間歐盟、美國、東協、加拿大等,所有化粧品均以單一類別進行管理。
順應全球化市場發展及法規調和趨勢,7月1日起,廢止查驗登記。王德原說明,新制上路後不分類別,統稱爲化粧品,並推行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建立產品資訊檔案,導入化粧品安全資料簽署人員制度,讓管理更爲簡單完整。
王德原表示,未來所有化粧品業者都要在產品上市前完成產品登錄,否則不能製造、輸入、贈送、陳列供試用,相關用途通通不可以,違者可處新臺幣1萬到100萬元罰鍰,且可連續罰。
在建立產品資訊檔案部分,將分3階段進行,今年7月1日先針對原本的特定用途化粧品,明年7月則擴大至嬰兒用、脣用、眼部用、非藥用牙膏、漱口水等一般化粧品,後年7月起,除了免辦理工廠登記場域所生產的產品外,其他化粧品都要建檔。
食藥署提醒,消費者若發現有不良品或使用時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通報專線:02-2521-5027。